陸修《反間諜法》引外界擔憂 國安部提四點駁斥
大陸修訂出臺《反間諜法》後,外界表示擔憂,指修法會影響大陸投資營商環境。(示意圖/Shutterstock)
大陸修訂出臺《反間諜法》後,外界表示擔憂,指修法會影響大陸投資營商環境。對此,大陸國家安全部今日發聲明提出四點稱,修訂《反間諜法》是維護中國大陸國家安全的需要,其規定公開透明、清楚明確,且中國大陸是「法治國家」,執法機關始終堅持嚴格依法辦事。
大陸國安部微信公衆號4日發文答記者問指,《反間諜法》修訂出臺後,個別境外媒體對我修訂《反間諜法》表示「擔憂」,指會影響投資營商環境,甚至惡意曲解,攻擊抹黑大陸正常立法活動。
對此,國安部強調以下四點:加強反間諜工作,維護本國國家安全,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以立法形式防範打擊間諜活動、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做法,很多國家都有類似法律規定。
國安部續指,修訂《反間諜法》,是維護中國大陸國家安全的需要。這次修訂《反間諜法》,目的是防範、制止、懲治間諜情報機關實施的各種間諜違法犯罪活動,不針對在中國大陸合法經營、投資、從業的公司及其人員。《反間諜法》第2條明確規定,大陸反間諜工作堅持「積極防禦」的原則。有境外媒體將大陸依法調查處理間諜活動,與國家、企業、人員之間正常交流合作掛鉤,是對《反間諜法》的誤讀。
國安部稱,《反間諜法》的規定公開透明、清楚明確。《反間諜法》對反間諜工作原則、間諜行爲定義、調查處置的條件和程序、法律保障監督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聲明指出,有境外媒體關注「爲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的界定問題。
對此,國安部迴應,首先,這一界定的前提是非法行爲,對於遵守中國大陸法律、提供正常商業服務的公司及其人員,並不受本條約束。其次,這一界定指明瞭非法行爲和合法行爲的界限,便於社會知曉,增強了公司及其人員在中國大陸合法開展業務的確定性。再次,這一界定是各國立法普遍做法。多數國家將獲取、收集、複製、泄露、提供有損國家安全或者利益的各種文件、數據、資訊、物品、商業秘密等行爲,均作爲間諜行爲。
國安部強調,中國大陸是法治國家,執法機關始終堅持嚴格依法辦事。《反間諜法》明確要求「反間諜工作應當依法進行」、「保障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了法治原則,充分體現了懲治間諜行爲和尊重保障人權相統一。對於危害大陸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爲,執法機關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調查處理;對於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國家安全機關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