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消費者損失算誰的 消基會籲政府賠償

圖爲交通部長王國材。(陳慰慈攝)

交通部觀光署7日突宣佈旅行社停止招攬赴大陸旅遊團業務,引爆業界怒火,質問6月之後無法出的團,損失該由誰負責?交通部長王國材昨表示,3月1日至5月31日已成團的仍可以出發,6月之後無法出的團,可併入3至5月的團。消基會則直言,政府應賠償旅行社及消費者損失。

優質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李奇嶽說明,想並團的要件至少有3個,包括旅客時間、航班機位及旅遊區的季節性。如果要旅客提早出發,時間要先配合得上,而依照目前航班的熱門程度,機位取得也不易。

最麻煩的是旅遊目的地,以熱門的新疆來說,7月之後天氣轉熱,是較適合的旅遊季節,但提前到3月出發,那時候還太冷根本不適合。李奇嶽說,旅遊路線替代極其複雜,業者只能逐一檢視安排,若最後含淚退款,這筆損失又該算誰的?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這次是政府政策改變,無法歸責旅遊業者,暑假是旅遊旺季,已預訂7、8月到中國大陸旅遊的消費者會受到影響,應該與旅行社解約退款,減少損失。

吳榮達表示,由於依照旅遊定型化契約,雖然能全額退款,但消費者仍需負擔行政規費、簽證護照等費用,這次是政府突然改變政策所帶來的影響,要業者自行吸收行政費和要消費者承擔損失都不合理,他呼籲政府單位應該要提出補救措施才合理。

王國材表示,觀光署7日已跟旅行業討論,如有額外狀況會請觀光署儘量協助。

王國材強調,在團客部分,跟世界各國一樣都是雙向,希望兩岸互動是健康永續善意,如他們開放團客過來,並不再有一系列的動作,包括M503航路儘速跟我方溝通,若獲得迴應,政策後續還會再做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