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幫阮昭雄升等31萬頭等艙涉收賄? 業者嗆告、阮稱不認識

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林國春、立委林爲洲與律師柯晨晧今召開記者會,拿出檢舉函,稱幫阮昭雄升級的是採購案承包廠商「三星旅行社」,竟主動爲阮昭雄升級要價31萬5千元的頭等艙,涉嫌觸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國民黨團提供)

僑委會副委員長阮昭雄先前搭頭等艙到巴西聖保羅,在臉書曬出「阿聯酋航頭等艙機票」後引發爭議,後而刪文。對此,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林國春、立委林爲洲與律師柯晨晧今召開記者會,拿出檢舉函,稱幫阮昭雄升級的是採購案承包廠商「三星旅行社」,竟主動爲阮昭雄升級要價31萬5千元的頭等艙,涉嫌觸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林國春強調,將向廉政署檢舉,並要求法務部嚴辦。負責此案的三星旅遊資深李姓業務則認爲,國民黨立委開記者會前未先向當事人查證,對此他將會提告。

柯晨晧說明,按照公務人員國外出差旅費要點第二條第一項關於交通費的規定,首長、次長級搭飛機最多可乘坐商務艙,不能坐頭等艙,而因此今天在沒有任何對價狀況下,主動升級成頭等艙,一定違反該出差要點。

柯晨晧也指出,僑務委員會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四條有定義所謂的利害關係廠商,也就是和僑委會有業務往來。他指出,僑委會2019年、2023年訪紐西蘭、澳洲、巴西、巴拉圭、阿根廷,是由三星旅行社承辦,也就是三星旅行社是該規範所定義的利害關係廠商,而倫理規範第十條也明確禁止,僑委會所屬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僑委會有利害關係的個人、團體跟法人的餽贈,餽贈可以指財務上的餽贈跟任何經濟利益。

柯晨晧說,阮昭雄接受廠商幫他買單、升等頭等艙,已經違反僑務委員會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這非常嚴重,也能說明阮昭雄的所作所爲不符合法律,但廉政署不但不查辦,甚至違反最高法院先前判例樹立的標準,也就是所謂餽贈,不是限於具體財務,而是任何可以滿足慾望的利益;阮昭雄接受升等、開心PO臉書,顯然完全符合該判例所樹立的收受不法利益的標準。

柯晨晧表示,廉政署相關回復竟說,阮昭雄不是收受財物本身,顯然是曲解法律。他指出,經查詢阿聯酋官網來回機票價格,頭等艙爲31萬5900元,而經濟艙10萬8649元,兩者價差超過20萬,貪污治罪條例所定之授受賄賂,不以收受金錢爲要件,若以實物或招待提供利益給予公務人員,也會觸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林爲洲表示,就算依照相對寬鬆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每年也僅能贈送一萬元的禮物往來。阮昭雄身爲行政單位的首長,接受此高價且豪華的機位升等,還發照片打卡炫耀。對此僑委會竟迴應表示「不知爲何機票升等」、「這有可能是航空公司,自己疏失而造成的結果」顯然是推托之詞。

林爲洲指出,政風單位好像沒什麼用,他要向廉政署跟法務部提出檢舉,要趕快查,不當得利、收賄超過規定金額,而這次還是廠商幫阮昭雄喬頭等艙,幫忙埋單,這樣就是不當得利、收賄,要趕快查。

林爲洲說,阮昭雄道歉下臺只是基本,這有對價收賄的問題,根據《貪污治罪條例》,應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務部廉政署、地檢署都應主動查辦。

林國春進一步說明,幫阮昭雄升級機票的三星旅行社,長期大量承包僑委會、外交部等有機票招標需求單位的標案,民進黨執政期間共拿下超過新臺幣兩億兩千萬的標案金額。如此高額的升等機票,不免讓人聯想,是業者爲了攏絡機關首長,以利後續標案能夠順利取地的手段。

林國春直言,其實事件發生第一時間,就有民衆向政風處檢舉,政風處竟稱「廠商考量現場艙位安排主動升等,本會人員沒有要求,爾後提醒本會陪同人員注意艙位等級。」阮昭雄沒有要求就不算賄絡,把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當什麼?相較於先前臺鐵績優副站長,只因爲民衆基於感謝請吃300元的小火鍋就被政風處約談調查,相關行政機關、旅行社廠商是不是知法犯法、雙重標準?對此林國春將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並鄭重要求法務部與政風處嚴辦,否則就是在護短。

阮昭雄今於立院受訪時,被問及相關問題,他表示要由僑委會發言系統對外說明。他並強調,跟三星旅行社完全不認識。林爲洲認爲,三星旅行社是僑委會的承包廠商,阮昭雄不認識三星旅行社,但三星旅行社認識阮昭雄,幫他升等,阮昭雄可以這樣撇乾淨嗎?是睜眼說瞎話。

針對國民黨控訴,負責此案的三星旅遊資深李姓業務受訪時也解釋,阮昭雄當天在經濟艙有座位,但航空公司機位超賣,導致當天滿位,商務艙也被家族包下,在此狀況下,航空公司知道對方是政府單位或立委,當然會優先升等、禮遇,不知道這樣有什麼不對?他無奈表示,自己一個月月薪才2萬多,20多萬他要花1年多的薪水,難道林爲洲要養他一輩子嗎?

李先生說,航空公司是否要禮遇阮昭雄,他事前並不知道,後來因爲航空公司說要換登機證,才得知是因爲機位超賣所致,但公司也講明,阮昭雄只是坐座位,但沒有提供貴賓室、行李超重等頭等艙服務,相關服務都按照經濟艙來。

李先生揚言,一定會提告,既然國民黨團都控告、污辱他,他還要心平氣和地說「你來殺我嗎?」他痛批,國民黨團事前都不查清楚,很多立委都不求證,做完發現錯了連個道歉都沒有。若沒記錯,當初3月也有立委開記者會,可是爲何這些國民黨立委都不學同黨立委王鴻薇,先查明再開記者會,發現錯了也不道歉。

李先生表示,國民黨團如果有本事,就把他的名字寫出來,爲何不敢寫?當初這份資料僑委會也提供了,爲何只敢寫李姓?真有此事爲何不講明是哪間旅行社、某人做了甚麼?就算國民黨團開記者會有律師敢背書,但若有作假,律師願意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