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燒草木 最高可罰10萬元

露天燃燒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另所產生的煙霧及不完全燃燒的污染物質,會對人體的呼吸系統產生危害。(巫靜婷翻攝)

每逢稻作收割期間,農民爲求方便及時效,常以引火燃燒方式處理稻草,火燒稻田攸關公共安全,影響空氣品質及鄰近道路行車視線,環保署預告將廢止從事燃燒者取得「山林田野引火燃燒許可」免罰規定,苗栗縣環保局28日指出,未來經民衆陳情,露天燃燒依污染程度,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免罰金牌 等同收回

焚燒稻田行爲行之有年,部分農民認爲收割後燒稻草可殺死病蟲害,燒過的稻草翻耕入土,還能增加土壤鉀肥,不過因地狹人稠,焚燒稻草時的廢氣易飄散住家,更可能影響鄰近道路的行車安全。苗栗縣消防局指出,過去曾有農民引火不慎,嗆昏燒死自己,甚至引發火燒山的案例。

環保署預告廢止「取得山林田野引火燃燒許可從事燃燒者,免依空污法處罰」規定,等同宣告收回「免罰金牌」,未來即便獲得許可,燃燒行爲若嚴重影響空氣品質或民衆健康者,環保局將依《空污法》規定,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掩埋翻耕 代替焚燒

環保局指出,近年空氣品質議題備受關注,去年露天燃燒陳情案件共765件,其中有31件遭開罰,總金額達7萬2600元,過去民衆持有燃燒許可,多半採免罰處分,正式廢止後,稽查人員將嚴格審視現場是否符合專人戒備、配置適當滅火設備等規定,並依污染程度從寬認定進行開罰。

環保局表示,經多次檢舉的燃燒熱點將加強巡查,民衆可多以掩埋、翻耕、再利用等方式代替燃燒,若爲大面積整地所產生的廢棄物,可委由認證核可的清運處理業者代爲處理,露天燃燒產生大量濃煙,若引發交通事故、火災等造成民衆傷亡,燃燒者除依法開罰,還須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