滷肉飯攤「認錯人」爆命案 天道盟5惡煞行兇!二審判決出爐

天道盟林姓男子僅因認錯人,竟持皮帶刀殺害黃姓男子。(中時資料照/王煌忠臺中傳真)

桃園市天道盟正義會林姓分子等人,2021年6月間到臺中市第二市場知名滷肉飯用餐,僅因認錯人持皮帶刀殺害黃姓男子後逃亡,警方開槍逮捕5人,行兇2人潛逃對岸,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不過一審法官改以聚衆鬥毆判處2年徒刑,二審27日宣判,仍依聚衆鬥毆罪,改判1年8月到1年10月徒刑。

檢警調查,2021年6月23日1時許,32歲林男與31歲胞弟、27歲遊男及31歲謝男等10人,從桃園等地到中市夜店飲酒狂歡,清晨6時21分許到中市第二市場知名滷肉飯攤吃飯,謝男誤認同在店內用餐的黃男是認識的友人,遂向其打招呼,黃男詢問:「我們認識嗎?」,雙方雖未爆發衝突,但留下芥蒂。

隨後,黃男打電話邀約朋友來吃早餐,林男等人誤以爲他因先前的不愉快,打電話「烙人」助陣,林男等7人即動手痛打黃男及在場友人等3人,現場塑膠椅、工業電扇等物品齊飛混戰,林男持皮帶刀刺殺黃,導致黃傷重送醫不治。

案發當下轄區警方獲報啓動快打部隊到場,因場面混亂一度開搶示警,順利逮捕動手5人到案,持皮帶刀的林男及溫姓男子則趁隙逃逸,輾轉潛逃對岸;落網5人均指證林男持刀刺殺黃男,且監視器也拍下林持刀朝黃揮動後右手就沾染鮮血,5人等人卻視若無睹,顯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殺人罪起訴。

不過一審法官認爲,落網5人否認有殺人犯意,且此案爲口角細故而起衝突,雙方原本不認識也無仇怨,無從預見林男會持皮帶刀因氣憤而殺人,改依聚衆鬥毆罪,判刑林男胞弟等5人2年徒刑。

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二審法官維持一審認定,仍以聚衆鬥毆罪論處,改判謝男等4人1年8月徒刑,林男胞弟因是累犯,判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