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入籍須宣誓效忠 林右昌:必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內政部長林右昌。(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修法,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爲4年,不過,民進黨立委黃捷提案要求要「宣誓入籍」。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有兩個部分須討論,首先是外國籍部分,目前是沒有宣示入籍的程序,不過世界許多國家,包括美國、新加坡、加拿大都有宣示入籍的程序。
黃捷昨天針對陸配取得身分證比照外配縮短爲4年,但新增「經入籍宣誓」、「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兩條件;她表示,若想入籍,陸配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臺灣,還需和外配一樣經過考試,「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林右昌表示,如果是外籍的話,便須於國際法內新增條文,賦予相關義務,如果是陸籍的話,必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加新的規定。他相信會有許多人認同,要加入一個大家庭,效忠中華民國也是理所當然的。
林右昌也說,陸配部分涉及兩岸相關條例,是陸委會權責,內政部辦理的部分爲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