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帽男見妻子大街擁吻小王 小王詭辯「跌倒不小心親到」
男子懷疑妻子外遇,跟拍後發現妻子與「小王」在街上擁吻11秒牽手離開,士林地院認定侵害配偶權判處「小王」應賠償4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蔡姓男子與妻子結婚10年,去年懷疑妻子與周男有染,自行跟拍蒐證,發現妻子與周男在大街上親吻11秒,並有牽手、靠肩、摸頭等動作,周男則否認同居,並稱親吻只是蔡妻跌倒,攙扶起來時不小心親到,士林地院審結,認爲周姓「小王」侵害蔡男配偶權,須賠償40萬,可上訴。
去年10月,妻子以工作爲由在外過夜,後來直接在外租屋,直到今年7月,蔡男懷疑妻子外遇,藉故前往探視,意外撞見周男從妻子租屋出離開,又在屋內看到周男的藥袋,認定兩人同居,控告周男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法院勘驗蔡男的蒐證影片,畫面男女親吻11秒,並手牽手並肩離開,男子撫摸女子頭部,攬住左肩,女子靠在男子肩膀,且有狀似親吻動作。周男辯稱兩人是「結拜兄妹」,他時常勸蔡妻夫妻吵架要好好談,兩人只是一起吃飯,因疫情關係,暫放個人物品在蔡妻的租屋處,遇到蔡妻洗澡,他才走出去迴避,被蔡男遇到。
判決指出,周男明知蔡妻是有配偶之人,仍逾越普通朋友的社交行爲,侵害蔡男的配偶權,導致蔡男精神痛苦,判處應賠償40萬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