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開放執業11倍速 緩解臺「律師多、市場小」困境

大陸生活16年、現爲北京國聯律師事務所臺籍律師沈傑 。(圖/記者蔡浩祥攝)

記者蔡浩祥/北京報導

國臺辦去年10月底宣佈,全面放寬在大陸執業臺灣律師代理涉臺案件,擴大至五大類、273項,開放程度達以往11倍之多。臺籍律師沈傑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指出,大陸對臺開放律師執業項目,主要還是以一個大平臺概念去走,有助緩解臺灣「律師多、市場小」困境

2008年,大陸對臺籍律師開放涉臺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去年擴大涉臺執業範圍,新增合同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有關的民事訴訟,及前述案件相關且適用特殊程序案件。

大陸生活16年、現爲北京國聯律師事務所臺籍律師沈傑分析,擴大涉臺執業範圍,讓臺籍律師在大陸確實得到更多發揮;不過,以律師來說,平時培養案源客戶量纔是首要,大陸一系列的開放,主要是一個「大平臺」概念。

沈傑指出,一般來說,在大陸的臺籍律師分爲兩類,一是取得臺灣執業資格的臺灣牌照律師、二是取得大陸執業資格的大陸牌照律師;考過牌照後,還得實習兩年才能上線

▲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去年10月宣佈,全面放寬在大陸執業的臺灣律師代理涉臺案件。(圖/澎湃新聞)

按大陸對臺開放執業程度,沈傑認爲,這讓臺灣專業人才在大陸可參與調解或仲裁,的確可提供更多西進機會,「關鍵還是要靠自己努力」。

談及臺籍律師在大陸,沈傑表示,臺籍律師大多選擇大成、盈科金杜等大事務所歷練,培養自身處理案件經驗;不同於臺灣律師,大陸律師多半待二到三年後,就「單飛」出來自己開業

不過,沈傑也說,大陸對臺這波開放,對已取得大陸執照的臺籍律師影響程度較小,在刑事、行政案件尚未放寬的情況下,仍有進一步開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