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規範房產仲介費 促房仲業合理降價

大陸7縣城鎮居民人均收入超8萬元人民幣,義烏、玉環超過北上廣深。圖爲義烏國際商貿城停車場車位接近飽和。(中新社)

大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之前發佈《關於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對10方面進一步明確監管措施。其中「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尤其引發關注,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租賃經紀的服務費用,鼓勵按成交價越高、服務費率越低原則實施分檔定價,引導雙方共同承擔經紀費用,讓過去常被爭議的房產仲介費迎來改革。

據北京某大型仲介客戶部負責人說「有的大型仲介機構已經不是一口價。」例如有些單價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房源,熟客佣金會給到5折,再往下會根據不同總價、交易難易度給予不同折扣」,坦言對於北京這樣的總價較高的城市,仲介費一口價確實不適合市場。

諸葛數據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王小嬙指出,房地產經紀是房屋成交的重要角色之一,大陸二手房約有90%是通過經紀公司成交,新房的依賴性也很高。以往出現過黑仲介惡意提高房價,利用房源、客源優勢收取過高費用與未明碼標價等問題。

因此,該《意見》也明確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經營門店、網站、用戶端等場所通路公示基本與延伸服務的具體內容、收費標準,不得混合標價和捆綁收費。

據中新網報導,該《意見》從10方面明確監管措施,除提出「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的明確利多外,業內分析認爲「引導交易雙方承擔服務費用」體現對購房者權益的保護也是一大亮點。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仲介房產交易既服務買方,也是服務賣方,理應二者都承擔服務費用,建議應對各環節服務劃分併合理定價,並寫進三方合約。

該《意見》也要求,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地位不公高價收取費用;房地產互網路平臺也不得強制對加入平臺的業者採統一標準收費並干預自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