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發佈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 3/31上路

大陸發佈境外上市備案管理相關制度規則,3月31日起實施。(澎湃新聞)

大陸國務院17日批准中國證監會發布境外上市備案管理相關制度規則,自2023年3月31日起實施。中國證監會官網指出,此次發佈的制度規則共6項,包括大陸《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管理試行辦法》)和5項配套指引。

《管理試行辦法》共6章35條,主要內容:

一是完善監管制度。對境內企業直接和間接境外上市活動統一實施備案管理,明確境內企業直接和間接境外發行上市證券的適用情形。

二是明確備案要求。明確備案主體、備案時點、備案程式等要求。

三是加強監管協同。建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監管協調機制,完善跨境證券監管合作安排,建立備案資訊通報等機制。

四是明確法律責任。明確未履行備案程式、備案材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爲的法律責任,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五是增強制度包容性。結合資本市場擴大對外開放實際和市場需要,放寬直接境外發行上市在特定情形下的發行物件限制;進一步便利「全流通」;放寬境外募集資金、派發股利幣種的限制,滿足企業在境外募集人民幣的需求。配套指引內容涵蓋監管規則適用、備案材料內容和格式、報告內容、備案溝通、境外證券公司備案等方面,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備案要求。

中國證監會稱,大陸擴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方向,不會改變,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規則的發佈實施,將更好支持企業依法合規到境外上市,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規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