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員警涉收賄案 北市警局:報請停職待調查
臺北市劉姓員警疑涉收賄包庇色情業者遭檢調搜索,檢察官今天諭令劉男新臺幣50萬元交保。對此,市警局說,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予以停職,靜待司法調查。
市警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針對松山分局劉姓員警先前於中山分局服務期間涉犯妨害風化罪,市警局獲悉後主動調查,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至劉姓員警住家及辦公處所實施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有關劉姓員警涉案情節重大,市警局說,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予以停職,靜待司法調查,並從嚴追究相關考監人員行政責任。
市警局說,將持續清查,若發現其他員警涉案,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以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縱,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本案緣於檢調獲報,位於臺北市中山區的7家電子遊戲場、按摩店、酒店與養生館爲避免遭取締,自2009年起行賄原本在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任職的劉姓員警,劉男2021年調任松山分局後,疑持續收受賄賂及包庇賭博、色情場所,檢調懷疑國民黨籍臺北市議員葉林傳的前助理張姓男子、現任助理林姓男子也涉案。
北檢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搜索70處,並約談劉姓員警、張男、林男及業者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