瑠公圳蔡金木宅將強拆 盼列文化景觀

瑠公圳圳頭段蔡家老宅面臨強制拆除,蔡家後人賴碧珍(前排左二)與民間團體4日到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文化局提報將圳頭段的景物列爲「文化景觀」,盼能暫緩拆除老宅。(王揚傑攝)

新北市新店區瑠公圳圳頭段內蔡家老宅申請歷史建築未通過,且因產權問題,經法院判決將於本月21日執行拆除。蔡家後人4日與民間團體至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文化局提報將圳頭段內的老榕樹、神社淨手臺、抽水站遺構及蔡宅等景物列爲文化景觀,盼能暫緩強制執行。文化局表示,會盡速啓動會勘。

據瞭解,位於瑠公圳圳頭的蔡金木宅,用地已由瑠公圳農田水利會出售,蔡家後人爲此纏訟數年,期間蔡家3度向文化局提報老宅列爲「歷史建物」,但均未通過審議。日前蔡家後人賴碧珍接獲臺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命令,將於本月21日拆除老宅。

賴碧珍昨日與臺灣人權促進會至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文化局提報將圳頭段內的引水原址、瑠

公抽水站遺構、萬善同歸、珍貴老樟樹、蔡宅及過水橋等地景列爲文化景觀,盼能進入文化景觀審議程序,視此處爲暫定文化景觀,暫緩強制執行。

賴碧珍說,外公蔡金木從日治時期在此落地生根,自己是第三代,老家後方過去就是煤礦堆置場及鐵道倉庫,連結萬新鐵路,對面就是新店車站,臺北市萬新鐵路的汀州路鐵道宿舍被指定爲歷史建築,而蔡金木宅見證了萬新鐵路的起點,卻沒有資格與臺北市的文資有相同待遇,呼籲新北市政府,不要成爲文化殺手。

文化局表示,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啓動法定審查程序,後續辦理文化資產保存價值會勘及審查會,並邀請提報人及相關單位充分表達意見,由文資審議委員審慎評估是否具文化資產價值,如具文資價值進入登錄審議程序後,將暫定爲文化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