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署「濫墾地清理續辦計劃」 苗栗通霄受理27件申請案

輔導民衆填寫申請書件。(林業保育署新竹分署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活動現場設置專人受理與說明及影像查詢。(林業保育署新竹分署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林業保育署新竹分署近日在苗栗縣通霄鎮五南里活動中心舉辦「濫墾地清理續辦計劃」說明會,現場並安排臨時櫃檯受理民衆申請,共受理27件申請案,新竹分署表示,後續將盡速依程序展開測繪、審查作業。

新竹分署副分署長劉忠憲指出,爲解決國有林地內早期無權佔用問題,屬1969年5月27日以前,已佔用墾植竹木、果樹、茶樹、蔬菜或其他農作物,或興設建物、水池、水田等,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以第一版航空照片判釋確認在早年即已使用,再輔以歷年航空照片,認定有持續使用迄今的事實,且無使用糾紛,也無法令規定禁止爲上開使用或不得出租者,得辦理清理後承租林地。

他表示,續辦清理計劃預計3月31日截止受理,雖然已多次進行各地宣導說明會,併發文通知已知佔用人,但申請案件一直未如預期,此次與民意代表及里長合作,考量通霄鎮鄉親距離大湖工作站路程遙遠,顧及舟車勞頓之苦,並減少民衆自行檢附書件有遺漏之虞,由該分署事先將已知佔用民衆所需檢附資料準備妥當,鄉親只需攜帶身份證、印章,直接至現場臨時受理櫃檯,確認資料正確性後簽名蓋章即可遞件。

現場也有架設電腦、網路等設備,確認申請範圍後協助列印資料給民衆提出申請。最後並請到場的賴里長及鄉親持續幫忙跟四鄰宣傳,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請人戴振生先生表示,許多民衆年紀大了,感謝新竹分署此次細心及熱忱的服務,從現場井而有序的狀況,可見公務機關爲民服務的改變及用心,真的很窩心。

新竹分署分署長夏榮生表示,續辦清理受理期限剩不到1年,分署將持續責請第一線的工作站同仁加強宣傳力道,鄉親們要把握機會,苗栗縣鄉親有任何疑問可向大湖工作站(037-991009)洽詢,如有不方便出門申請,也有派員到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