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傑遭槍擊身亡!卷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一審獲判無罪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暴力案10名被告之一的臺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民進黨臺南市議員林依婷的父親林士傑,8日清晨5時許走出住處時,突在門口遭槍手近距離開槍,胸口中數槍、當場倒臥血泊中,經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林士傑一審被判無罪,案經南檢提起上訴,該案目前在臺南高分院二審審理中。

▲臺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民進黨臺南市議員林依婷的父親林士傑,8日清晨遭槍擊身亡。(圖/翻攝林士傑臉書,下同)

檢方起訴資料指出,林志展、郭再欽爲使邱莉莉當選第4屆臺南市議會議長,自 2022年10月24日補選日前起即常與邱莉莉聯繫、聚會討論每日選情之訊息,務必使邱莉莉當選第4屆議長。2022年11月26日第4屆臺南市議員選舉結果民進黨取得28 席、國民黨15席、臺灣團結聯盟1席、臺灣基進黨1席、無黨籍12 席。

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因恐民進黨其中議員6席跑票,致邱莉莉無法當選第4屆議長,即建立採取賄選及恐嚇方式,於市議員選後至正副議長選舉期間彼此多次聯繫,以達成邱莉莉當選第4屆議長之目的。3人即以分工方式,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並出面瞭解每日對選情具影響之大小事予以處理,邱莉莉、林志展聯繫民進黨內市議員以固票。

邱莉莉委由郭再欽、林志展拓展民進黨以外市議員之支援,郭再欽、林志展並商討拓展之物件。而他們等商議對具選舉權之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之不法手段,以影響市議員之投票,賄選乃透過行求賄賂市議員,企圖影響議員投票;倘賄選方式無效,則採取恐嚇方式,對無法以行求賄賂動搖投票意向之市議員,施以言詞之恐嚇,甚或續行行求賄賂,迫使市議員接受原先未達預期效果之行求賄賂利益,並逼迫議員放棄 投票、投給自己(形同廢票)或投票予邱莉莉。

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亦商議由林志展以民進黨提名副議長候選人之姿,配合將副議長位置當作籌碼,以實質上「邱莉莉、李文俊」之正副議長搭配,作爲條件,與李文俊結盟,因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與李文俊不具信賴關係,爲此,郭再欽於2022年11月28日與黃麗招聯繫,藉由黃麗招之牽線,欲使與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與李文俊結盟,由李文俊爭取親近的國民黨議員參與。

郭再欽等人又透過李文俊的友人黃怡萍,與李鎮國的妻子高玫仙聯絡,對李鎮國遊說將議長票投給邱莉莉;郭再欽則向李鎮國保證,民進黨籍議員會把副議長票投李文俊,若李鎮國遭國民黨開除黨籍,4年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郭再欽也會全力支援及贊助經費,就算落選也會支付4年議員薪資等進行賄選。

郭再欽再聯絡楊志強,楊志強藉由邀請國民黨議員方一峰聚會,向方一峰拜託將議長選舉票投給自己,還說會給錢,方一峰不爲所動。此外,郭再欽指示黃怡萍聯繫方一峰,由黃怡萍與林士傑搭乘廂型車到西港慶安宮旁赴約,方一峰上車後,林士傑要求方在議長選舉時缺席或票投自己,但不可投給郭信良,導致方一峰心生畏懼,當日起至正副議長投票日期間,均住宿在市議會。

臺南地院審理臺南市議長邱莉莉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合議庭認爲本案罪證不足,判決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楊志強、李文俊、黃怡萍、黃麗招、林士傑、李鎮國、高玫仙均無罪。其中一審認爲證人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依其法院證述,他聽聞被告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難認恐嚇言語。

南檢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全案目前在臺南高分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