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民 | 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歷史探索
在古老的中華大地上,除華夏外,周邊和穿插夾雜活動的還有許多少數民族,這些少數民族在甲骨文中稱"方",如羌方、蜀方、鬼方、土方等;而有的先秦典籍則將其統稱爲戎、狄、夷、蠻,即四夷或四裔。"華夏"和"四夷",彼此不但有共同的淵源關係,而且互相之間由於地域相連,不斷地相互交往和相互融合,從夏代開始居於中華的華夏,與東夷、南蠻、西戎、北狄形成"五方共和"的格局,凝聚爲不可分離的整體。
秦始皇統一全國,廢除分封制,推行郡縣制,建立了中央集權的王朝。郡縣制度使得中央政令能較爲順利地貫徹到最基層。保證了政令的劃一性,爲後來兩千年的地方行政管理體制奠定了堅固的基礎。兩千多年的郡縣體制是中華民族共同體形成的制度保障。"書同文,車同軌,量同衡,行同倫",形成統一的語言文字、交通體系、度量衡,統一了思想觀念,凝聚了共識,由此開啓了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發展的歷程,爲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打下堅實的根基。
秦漢以降,思想文化百家爭鳴的前提下,有共同的禮義廉恥、共同的是非榮辱。無論儒、法、道、墨、名、陰陽六家,還是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儘管主張不同,教義有別,但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學習,與人爲善、和諧共處則是相同無異的。維護國家統一是君臣上下、士農工商無不維護的一致原則。這就是大一統思想。
大一統思想是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核心。大一統就是"六合同風,九州共貫",是認識和處理"華夷一統"的基本原則。大一統的政治局面,促進大一統思想的發展;大一統思想的完善,又推動了大一統多民族國家的鞏固與發展。
從秦朝統一到清朝,中華民族經歷了三次較大的融合。第一次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第二次是宋、遼、金、元時期。第三次民族大融合是在清代。中國歷史上雖然曾經歷多次分合的反覆,但中華民族的發展進程從未中斷。一方面,華夏民族承繼着中國傳統的文化與制度,另一方面也將各少數民族的文化與制度融化滲透到其中,從而使中國古代國家制度與政治、經濟、文化都呈現以中原文明爲主體的整體和諧的特點。經過漫長的族類融合發展歷程,中華民族成爲一個不可分立的有機共同體。
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華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徵逐漸形成,並不斷強化。在共同抗擊西方列強對中國的侵略、維護國家統一的鬥爭中,中國各族人民深刻認識到中華民族是一個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各民族深深意識到本民族的命運同中華民族的命運的一體性和共同性。
辛亥革命標誌着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孫中山主張閤中國境內各族羣如一人,形成中華民族一個整體。中華民族是包括漢族和各少數民族在內的民族共同體。
1937年的"七七事變",日本帝國主義發動的全面侵華戰爭,中華民族再一次面臨亡國滅種的空前危機。共同的命運將中華民族團結起來。14年抗戰中,各族兄弟姐妹,共同團結奮鬥,浴血苦戰,最終打敗日本侵略者,這是中華民族的偉大勝利,中華民族共同體凝聚力進一步增強。
自1921年中國共產黨建立以來,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積極投身於爭取民族解放、國家統一的偉大歷史進程中,經過艱苦卓絕的共同團結奮鬥,共同創建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奠定了中華民族共同體發展的新紀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已經確立,並將繼續加強。在維護民族團結的鬥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國家盡一切努力,促進全國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深入體察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創造性地提出中華民族共同體思想。第一次把"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寫進黨的報告及納入《黨章》。賦予"中華民族共同體"新高度和新內涵。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爲主線""加強和改進黨的民族工作",不斷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讓中華民族共同體牢不可破。
民族團結是我國各族人民的生命線,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民族團結之本。一部中國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匯聚成一個整體,共同締造、發展、鞏固統一的偉大祖國的歷史。遼闊的疆域由各民族共同開拓,悠久的歷史由各民族共同書寫,燦爛的文化由各民族共同創造,偉大的精神由各民族共同培育。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各民族在社會生活中緊密聯繫的廣度和深度前所未有,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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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超民 雲南省文史研究館館員 編輯:劉迪 責任編輯:楊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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