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文規範App登載使用地圖行爲

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通知,規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以下簡稱App)中登載使用地圖行爲。

通知從三方面要求規範App登載使用地圖行爲。一是依法履行行政審批。從事互聯網地圖服務的App主辦者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履行地圖審覈程序、ICP備案手續。地圖內容發生變化或者進行更新的,應依法重新履行地圖審覈程序。二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App主辦者應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在登載使用地圖時準確反映中國領土範圍、行政區域界線、重要島嶼等並標示審圖號;引用地圖時要註明地圖來源和審圖號;對違反法律法規登載使用地圖的註冊用戶要依法依約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保存記錄並上報等處置措施。從事互聯網地圖服務的App主辦者,還應持續強化技術能力建設,加強對互聯網地圖新增內容的核查校對。三是加強國家版圖意識宣傳。App主辦者應積極參與國家版圖意識宣傳工作,知悉瞭解地圖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在App開發、上線審查階段明確規範使用地圖的要求,從源頭上防止“問題地圖”出現。

通知提出,要加強協同聯動,進一步提升App的直觀性、交互性、動態性,要加強監管,營造規範健康的互聯網地圖服務市場環境。(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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