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綠委都在問「中國籍怎放棄」?劉世芳這樣答
內政部長劉世芳13日在立法院答詢。(姚志平攝)
內政部長劉世芳在立法院答詢。(楊亞璇攝)
民衆黨不分區第15名李貞秀有望遞補,其陸配身份引發討論,民進黨立委李柏毅今在立院質詢時關注此議題,追問內政部長劉世芳,中國籍怎麼放棄?豈料,劉答稱「這個要問有中國籍的人」;李柏毅則示警,就算她已經簽署放棄其他國籍,有一天中國會宣佈,「她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
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李柏毅指出,臺灣民衆黨聲稱,所有不分區立委2年後會辭職,也就是說,原本不分區排序,會從第9名到第16名遞補,裡面包含一位中國籍陸配李貞秀,她能不能遞補成爲立委,內政部有什麼解釋?
劉世芳表示,根據《國籍法》20條裡面,凡是具有外國籍的話都應該放棄,也就是如果宣示登記成爲立法委員或其他民意代表,就應該放棄他的其他他國國籍。
李柏毅追問「中國籍怎麼放棄?」劉世芳表示,中國籍的放棄,在委員宣誓就職時,給一張簽署具結部分,同時在這2天再重述內政部98年的公文給立法院,要求如果已經有人登記正式成爲立委時,他就應該簽署他在就任立法委員時,有無取得外國國籍,「到職日1年內就要完成喪失該國國籍,以及取得相關證明文件」,相信李柏毅應該也有籤。
劉世芳表示,現在會行文到立法院在內,未來有立委就國籍法20條相關規定要有回覆書,如果取得回覆書,要求外館或其他單位,找這些委員是否有其他他國國籍,如果確認有其他他國國籍,按照選罷法規定,就應該喪失立法委員的資格。
李繼續追問,好像沒有辦法去放棄中國籍。劉說,「這個要問有中國籍的人」,問題是這樣,就國籍法的規定,還有憲法上的規定,只能忠誠的對象就是中華民國,而不是其他國家。
李強調,「我在這裡要表達的是,如果中國只能喪失戶籍,而不能喪失國籍的話?如果有相關的這種人,就算她已經簽署她放棄其他國籍,有一天,中國會宣佈,她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這一點,建議內政部還是要非常審慎更積極的作法。
劉說,「當然,那我們要請求立法院要幫忙,以前已經曾經有案例,他因爲有其他外國國籍,必須解職或先辭職,完成這樣的程序」。李再次提醒劉,以前的案例是美國,現在這案例是中國,「這更可怕,我們要更審慎」,劉回覆:內政部會跟立法院相關單位審審慎處理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