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決議 要求以色列對可能的戰爭罪行負責

聯合國總部。(圖/路透社)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HRC)5日通過決議,要求以色列對可能在加薩走廊犯下的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承擔責任。表決共有28國贊成、13國棄權、6國反對,美國和德國都投下反對票。以色列痛批該決議是「內容扭曲的文本」。

該決議強調「必須確保對所有違反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的行爲追究責任,以結束有罪不罰現象」,並表示「嚴重關切有關嚴重侵犯人權和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的報導,包括可能發生於巴勒斯坦被佔領區的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

以色列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大使夏哈(Meirav Eilon Shahar)在表決後強力譴責安理會「長期拋棄以色列人民並長期捍衛哈瑪斯」。她在投票前表示,投下贊成票就是讓哈瑪斯有權謀殺並折磨無辜的以色列人民。

美國承諾投票反對該決議,因爲該決議沒有具體譴責哈瑪斯的攻擊,也未表明攻擊行動帶有恐怖主義的特性。然而,美方坦承其盟國以色列在減輕對平民的傷害上不夠盡責。

美國駐人權理事會大使泰勒(Michele Taylor)表示:「美國一再敦促以色列消除針對哈馬斯的軍事行動與人道主義行動的衝突,以避免平民傷亡,並確保人道主義行動者能夠安全地執行其重要使命」。她補充,在短短六個月內,這場衝突中喪生的人道主義者比現代任何一場戰爭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