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海保法 管碧玲:共同保育海洋生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對保育珍貴海洋資源跨出關鍵一步。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說,海洋保育是全民共識,未來將納入各種意見,共同保育海洋生態資源。

海洋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海洋保育法草案經行政院2月15日函請立法院審議,透過6場公聽會,聽取漁民、原住民族及各界意見,在今天送院會逕付二讀,感謝內政委員會及民間團體協助,能在8日「國家海洋日」前通過審查具重大意義。

海委會表示,海洋保育法草案將有助政府與民間合力強化「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整合海洋保護區效能」及「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3大目標,賦主管機關「劃設庇護區」、「管理保護區」、「公告禁限制行爲」、「調查實施保育措施」、「派遣觀察員蒐集資料」等5大權限。

另外提供「吹哨者條款」及「公民訴訟」等2大公民監督途徑,及用海單位「審議會參與決策」、「庇護區兼容永續利用」、「信賴保護原則」等3大保障。今天通過草案計5章31條及8項附帶決議,提醒海委會就因應「昆明-蒙特婁公約」等國際趨勢,統合相關機關、強化科學調查、建置資料庫及資訊公開透明。

主委管碧玲表示,海洋保育是全民共識,權益相關者衆多,原住民族、漁民、保育團體都是達成海洋永續重要合作伙伴,未來將納入各種不同意見,共同保育海洋生態資源。後續將依草案內容完成子法與配套措施研擬,強化執法量能並落實海洋生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