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爆金管會護航保險公司? 顧立雄:會回去檢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今天(12日)上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黃國昌質疑,前保險局長李滿治在任期間,金融消費者保護督導會報時,針對消費評議中心所做出有利於消費者的案件,保險局竟然爲了保險公司,召開協商會議來施壓。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應該要尊重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意見,會回去再檢討。

黃國昌表示,之前有問過金管會是否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專責單位?但當時前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迴應:「現在沒有必要性,金管會既有制度已經足以保護消費者。」但黃國昌卻認爲,目前金管會內部有金融消費者保護督導會報,卻沒有發揮功能

對此,顧立雄表示,他主持過一次金融消費者保護督導會報,各業務局,包括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都有出席,確實相當多報告,但沒有討論,當時他就相關報告部分,有導入成具有討論議題的功能,希望各業務局可以將內容帶回去。但對於是否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顧立雄表示,要成立一個局,人員必須要大幅增加,以目前人力不可行,必須要一點時間觀察。

黃國昌接着出示今年3月28日金管會開金融消費者保護督導會報會議紀錄當中針對強制汽車責任險爭議,當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人員用公平消費原則做出有利於消費者的認定,結果保險業者去跟金管會施壓,在督導會報中做成討論事項,金管會最後竟做出不利於消費者的結論,這不是干擾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獨立的執行權利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壓力非常大,最後找5位學者來出具法律意見,5位教授都認爲適用公平合理原則。更離譜的是,2016年5月13日,保險局曾應業者要求把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人找來,把評議中心做出有利於消費者的案子,召開協商會議來施壓,認爲金管會在護航保險公司。

▲立委黃國昌出示2016年5月13日保險局召開協商會議的開會通知單。(圖/記者戴瑞瑤攝,資料來源爲立委黃國昌)

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我們應該要尊重金融評議中心的意見,就保險局這個案例,有沒有涉及個案還是通案研議,要回去研議再檢討。現任保險局局長吳桂茂也表示,這報告是第一次看到,會回去再檢討。

黃國昌也要求金管會針對上述案例,是哪一個業者請求?哪一個單位決定這件事情?通案討論的法律爭議,出具紙本報告。

立委吳秉叡也質疑,保護消費者的金融消費者評議委員會,經費不應該由保險公司或金控公司財團來出,容易產生評議中心的評議結果向財團傾斜,從結構性角度這樣不適當。顧立雄表示,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除了10億由國庫編列,法律明訂要向金融機構收取服務費,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未來有沒有可能像智慧局一樣,全由國庫來編列,這還要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