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山森林大火「延燒6.5公頃」 陸空搶救畫面曝光
臺中市梨山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傳出森林火警,臺中市消防局、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17日清晨5點多仍搶救中,目前估計動員47人進行滅火作業。(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梨山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傳出森林火警,臺中市消防局、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17日清晨5點多仍搶救中,目前估計動員47人進行滅火作業。(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和平區16日深夜傳出森林火警,地點於梨山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66林班地,因夜間山區視線不佳,搶救不易,臺中市消防局、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17日清晨5點多仍搶救中,目前估計動員47人進行滅火作業,同時申請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進行空勘及空中滅火作業,初估延燒面積約6.3公頃,進一步追查起火原因。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指出,16日接獲臺中市政府消防局通報,和平區梨山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66林班地發生森林火災,立即派員勘查,因夜間山區視線不佳,搶救不易,故於17日清晨5時立即集結人力前往滅火。
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表示,火災現場爲造林地及針闊葉樹林,雜草繁多,輕質燃料充足,因此火勢較爲猛烈且有多處煙點,除啓動森林火災搶救機制,併成立火場指揮所觀測火情及調度指揮救火作業,集結森林護管員涉水過合歡溪,步行約2小時抵達火場滅火。
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指出,目前森林救火隊已抵達現場進行地面直接滅火,阻絕火勢擴展,同時空勤直升機已出動進行空中灌灑作業,每次吊掛2公噸的水,已投水5次,陸空攜手期能儘速撲滅森林火災。
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表示,持續全力搶救、撲滅火勢,並追查起火原因。呼籲民衆,依據《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前往山區切勿生火,共同保護珍貴森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