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表決《選罷法》覆議案 藍白批政院爲反而反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爲中選會本應維持罷免案的公正性與正確性,然而卻帶頭背道而馳。(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而行政院提出覆議,立法院今處理《選罷法》覆議案,在黨團代表發言階段,民衆黨立委張啓楷強調民衆支持《選罷法》修正反對大罷免,若今天覆議案沒過閣揆應負政治責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爲中選會本應維持罷免案的公正性與正確性,然而卻帶頭背道而馳;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痛批民進黨政府爲反而反。

吳宗憲提到,選舉罷免是人民的權利,但是權利的行使他必須要靠完整的制度,但以最近發生的基隆市長罷免案來看,基隆市選委會在進行二階段的查證作業,總共祭出1441件的查詢單,有將近10%的連署書被認爲有疑慮,這就是爲什麼這次修法上,要就罷免連署附上身分證的主要原因,有嚴謹的連署纔會提高罷免的公正性以及公平性,否則一旦出現代抄會員名冊或代簽,這個除了會觸法之外,也會重傷了臺灣的民主。

他也指出,針對罷免案花蓮戶政事務所查對戶籍資料,中選會沒有權力指花蓮戶政事務所構成違法,因爲中選會並非戶政機關的上級單位,戶政機關執行戶口查察,戶籍法以及相關的規定,都沒有說禁止戶政政人員跟民衆接觸,行政院、中選會本應維持連署的適法性與正確性,卻帶頭要求不要這麼做,「我覺得這個是非常的奇怪」。

翁曉玲痛批,民進黨政府昨是今非,閣揆卓榮泰第3度就立法院所通過的《選罷法》提出複議,反對增修罷免案的提案人和聯署人檢附國民身分證以本的規定,但這項複議案卻無視於現行的《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

她指出,過去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人也曾提案修正《公投法》,要求要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的相關驗證措施規定,如今行政院認爲增加選務成本因此窒礙難行,提出複議的理由根本就是爲了反對而反對,莫非是爲協助民進黨所發起的大罷免潮,故意拖延法案的通過時間,好去護航掩護那些惡霸團體來爭取到不用附身分證的連署時間。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則指,《選罷法》連署加嚴是避免讓政黨在連署時抄樁腳名冊,嚴重傷害憲法設定將罷免作爲例外性直接民權之手段,且「連署覈實加嚴」在臺灣社會已有高度共識,民進黨卻聽不見民意。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表示,民調顯示有高達6成3的民衆贊成選罷法修正案,反而是7成2的民衆反對這次的大罷免,結果行政院違背的民意,製造社會的對立,過去民進黨立委也指出罷免案出現大量死亡聯署,認爲現行罷免制度有嚴重漏洞,「所以民進黨認爲有嚴重漏洞但不用補破嗎?」

他強調,臺灣民衆黨非常非常明確,請不要再推動大罷免,也請行政院不要再亂提覆議案,今天若沒有過,請行政院長負起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