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內政部遮遮掩掩 徒增人民疑慮

儘管內政部長林右昌在立法院信誓旦旦強調,「警察絕對不會去從事軍事工作或行動」,但攤開警政署甄選戰術訓練種子教官的課程,手榴彈、步槍及機槍等操作訓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就是爲了軍事戰鬥預做準備,就算是防護關鍵基礎設施,也是軍事戰鬥的一種,政府對警察有特殊運用,就請直接明講並訂定相關獎勵、撫卹辦法,如此遮遮掩掩恐徒增人民對國防的疑慮。

由於近年兩岸關係劍拔弩張,加上國外不斷示警臺海恐兵兇戰危,政府從延長義務役役期、教育部要求各校將十六歲以上學生名冊填入國防部系統,到最近曝光的戰術訓練種子教官甄選等,可以看得出來是爲了戰事預做準備,只是每次動作,不是說不清楚,就是含糊其詞,非得等到引發社會嚴重負評後,才願意說清楚講明白,徒增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感。

關於保二警察擴編、或另成立保八,讓警察成爲第二陸軍的說法最近甚囂塵上,但行政院一貫以還沒實施、研議中等官話來推託,但根據戰術訓練種子教官的課程,基本上就是爲了城鎮戰預做準備,此時林右昌還稱警察不會從事軍事工作與行動,未免也太低估人民的智商。

軍事行動不管是攻勢或是守勢,就是軍事行動,不會因爲「防護關鍵基礎設施」,就變成非軍事的治安行動。

若基於國家安全,真有必要讓警察可以隨時「平戰轉換」,就請政府清楚地告訴全民,警察人員在戰時有轉換戰鬥人員的需求,就像最近幾年,政府有意將海巡署打造成「第二海軍」,除了海巡艦艇的武器系統可以平戰轉換外,海巡署與國防部也有訂定「海巡署戰時納入國軍防衛作戰體系平戰轉換作業規範」,當海巡人員轉換成軍事戰鬥人員時,相關的權利義務均有規範,海巡可以,那警察的保障在哪?

對比其他公職,警察這工作已經相當弱勢了,若政府真要警察在面臨軍事衝突時,拿起槍來保家衛國,就請給警察有自由選擇與充分保障的權利,八萬警察大軍如果被政府以常訓偷偷夾帶軍事訓練,一開戰能有多少警察真的拿槍參加戰鬥?大家心知肚明,因此,要警察去打仗就請明講,把規則訂清楚,不要搞到最後大家不敢考警察,戰事未起反而治安先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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