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女縱火燒死父」家人出庭求情 胞弟:她從綠島回來就不一樣了

臺南永康縱火燒死父親案,臺南地院開庭審理,兇嫌劉女的母、弟出庭法官求情,指劉女不是弒親是病了。(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發生於2019年5月16日,臺南永康縱火燒死父親案,臺南地院9月18日開庭審理,嫌犯劉女的母親出庭指稱,她女兒不是「弒親」,而是生病了,劉母泣訴請求法官能以看待1名生病孩子角度來看劉女,這是一位卑微母親最卑微的請求。

臺南地院18日上午開庭,傳喚劉母及劉女之弟弟證人到庭,劉母以被害人家屬身分表示,她女兒是個貼心、聰明、人緣好的女孩子,因爲是家裡第一個孩子,劉父很寵愛她,是劉父的「心肝寶貝」。劉母泣訴:「女兒從沒做錯什麼事,她不是弒親,她是生病了,我也想知道爲什麼?請求法官,能以看待生病的孩子的角度,來看待她(劉女),這是一位卑微的母親,最卑微的請求」。

據瞭解,涉案的被告劉女大學畢業後,曾在綠島打工時自殺,父母前往接回劉女,由劉母陪伴劉女一段時間,那段時間劉女睡不好,都是劉母抱着劉女一起睡;劉母說劉女從那時開始就出現行爲異常,像會對劉母說:「我什麼都不記得了,腦袋怎麼了」,還會邊說邊打着自己的頭。

那段時間劉女常會一個人發呆,也時常情緒不穩,會突然大叫,劉母說:「她會抓着我的手大叫,妳要看醫生喔!妳要去看精神科喔!」,劉母說她知道女兒生病了,曾嘗試要帶女兒就醫,但女兒強烈抗拒,她本想說慢慢安撫,再設法帶女兒就醫,沒想到就出事了。

劉母在庭訊結束後,請求法官能與劉女說話,法官裁準。劉女弟弟將劉母輪椅推近劉女,劉母馬上緊握住劉女雙手,輕聲對她說:「有什麼話要跟媽媽說?有什麼話要跟媽媽說嗎?」,惟劉女卻面無表情,隔着口罩叨唸着,似乎不想與劉母說話。

劉女弟弟表示,到現在他對這件事還是沒什麼感覺,不是他冷血,是這件事對他而言是既定的事實。劉女弟弟說,他媽媽認爲姐姐是生病,他也這麼認爲,很明顯是因姐姐與之前很不一樣,這些問題都是姐姐從綠島返家後開始出現,但劉女弟弟並不清楚姐姐在綠島發生什麼事。姐姐是名自我要求非常高的人,凡事希望做到盡善盡美,個性也和善隨和,以前與家人相處還融洽和諧。

據劉母指稱,2019年5月15日深夜11時多,劉女疑情緒不穩,至她的房間大聲告訴她:「有話要對妳說」,但遭劉父斥責說不可對媽媽沒禮貌,劉女再一次對劉母說有話要說,劉母就走出房門跟劉女在樓梯口,劉母說在這說就好,此時劉父再度出言說不可對媽媽沒禮貌,劉女聞言轉身就走。

據瞭解,劉女可能因而心生不滿,5月16日凌晨3時28分前往永康區一處加油站,購買92無鉛汽油,3時45分返回住家,進入屋內將汽油潑灑至住宅1樓客廳牀墊上,並持不詳物品點火,隨即發生大規模之燃燒,劉女見狀立即逃離現場。

劉女父母感覺周遭很熱,驚醒發現屋內濃煙竄出,劉父迅即衝往濃煙處呼喊孩子,劉母及劉女弟弟及時逃出火場,劉女弟弟被濃煙嗆傷,有一氧化碳毒性作用及喉嚨痛等傷害,劉母則受有雙側下肢會陰燙傷、體表面積33%,合併吸入性灼傷及左下肢腔室症候羣等傷。劉父因火勢猛烈,因吸入過多濃煙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並高溫灼傷,引發燒燙傷並吸入性嗆傷而死亡。

檢方偵訊時,劉女對檢警所罪證均以辯駁,例如有去加油站買汽油,但買汽油是想燒自己的車;劉女對手持「汽油桶」走回住處等情坦承不諱,然辯稱:那不是汽油桶,不知道裡面裝什麼等語;劉女案發16日凌晨4時22分許,駕駛自小客車從住處北上國道1號公路等情坦承不諱,然辯稱她原本打算去新竹舅舅等語;辯稱對於加油之「塑膠桶」於她駕車北上行經國道公路時,棄置於八掌溪橋附近等語。又問劉女到底拿汽油桶去家裡做什麼?劉女則堅稱「那不是汽油桶,不知道里面裝什麼」。

檢方認爲劉女與生母女因細故發生爭執,而有情緒波動之情,竟不自我節制,卻僅憑怒氣,任意以縱火之方式紓解其怨,致居住住宅之生父、生母、胞弟突遇暗夜惡火倉皇逃生,其中生父因逃生不及命喪火窟,家庭亦因此破碎難圓,造成生母及之家屬不可抹滅之生理、心理創傷。且劉女不顧稠密,卻無視汽油縱火將引發大火,釀成巨大傷亡,請刑庭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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