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天信用卡前工程師 涉盜賣27萬筆客戶個資遭訴

臺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

樂天信用卡公司吳姓前工程師,利用權限調取約27萬筆公司客戶個人資料對外販售或提供給4名網友,不法獲利4萬5985元。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吳男涉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另外與4名網友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今(9)日依法將5人提起公訴。

28歲吳男於2023年11月14日至今年2月6日間,在臺灣樂天信用卡公司擔任系管理部維運管理組工程師,負責樂天信用卡公司電腦股備的備置、汰換報廢、協助員工更新軟體、進行簡易設定等業務。

檢方調查,吳男於任職期間,利用爲樂天信用卡公司調取客戶個人資料權限的員工公務電腦進行更新設定之機會,由樂天信用卡公司電腦共用資料夾或員工公務電腦內,複製客戶個人資料後,暫存在公司電腦共用資料夾,再將其蒐集約27筆資料寄到私人的電子郵件信箱。

檢方查出,吳男取得這個客戶資料後,在臉書上刊登訊息「我持有銀行個資,意者私訊」,一名羅姓男網友花費約3萬元向吳男買下約27萬筆樂天信用卡公司客戶名單。

一名羅姓男子以及王姓男子分別花了1萬元、8000元,向吳男購買樂天信用卡公司客戶繳交循環利息的個人資料。

一名柳姓男子因爲曾經借錢給吳男,當吳男取得客戶資料後詢問柳男是否有興趣後,將資料寄給柳男。

不僅如此,曾經從事協助貸款送件業務的吳男,還將3名客戶的身分證、健保卡,利用電腦軟體將證件上的照片換成是自己的大頭照,再列印成影本使用。

案經樂天公司進行內部稽覈時,發現吳男將銀行客戶資料寄至私人電子信箱,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