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爭奪戰!人妻控小三奪夫產子 索賠2百萬

阿德卻在婚後出軌與小美(化名)產下一子,2人還在外同居,嚴重侵害阿芳婚姻配偶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女子阿芳(化名)與阿德(化名)結婚,阿德卻在婚後出軌與小美(化名)產下一子,2人還在外同居,嚴重侵害阿芳婚姻配偶權,因此請求賠償2百萬元。法院最終判決小美賠償5萬元。可上訴。

根據阿芳的主張,小美早在2019年6月便知悉阿德已婚,但依然與阿德保持親密互動,甚至暱稱對方爲「老公」,並肆無忌憚地發展出肉體關係,導致原告身心俱疲。阿芳更透露,雖然她曾試圖挽回婚姻,與小美進行過談判,但對方並未停止與阿德的關係,反而於今年元旦起同居於新北市板橋區某住處,至今未斷。

對此,小美提出抗辯,聲稱與阿德交往時並不知其已婚,直到產子辦理戶籍登記時才得知。她強調,自己與阿德的關係未逾越正常交友範疇,並表示該段時間只是陪伴小孩出遊,與婚姻無關。

儘管如此,法院也指出,阿芳無法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小美與阿德自今年元旦起同居的事實,故此部分阿芳的主張未獲支持。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雖然小美主張不知阿德已婚,但根據證人證詞及原告提供的證據,法院認定小美與阿德在公共場所的親密互動,已逾越社會一般道德標準,損害阿芳的婚姻權益。最終,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小美賠償阿芳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