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2度販毒入獄 長輩過世「孝外孫媳」沒她!人妻怒離獲准

丈夫婚後2度販毒入獄,長輩過世還不讓她列「孝外孫媳」,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北市一名男子婚後兩度販毒入獄,讓太太須獨自承受養育小孩的壓力,還在長輩過世時,拒絕把太太的姓名列入訃聞中「孝外孫媳」欄位,並禁止其參加喪禮,遭訴請離婚。臺北地院考量這段婚姻難以維持,判準離婚,並命男子按月給付扶養費共3萬餘元,另要償還太太代墊生活費44萬多元。可上訴。

妻子主張,雙方婚後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丈夫於婚前即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判處罪刑確定,於7年婚姻期間,丈夫2次因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經判處罪刑確定,因服刑而離家即長達將近4年的時間,致雙方因此分居而無法共同經營婚姻生活,她僅能獨自承擔懷孕、生產及扶養二名子女的壓力,更擔心丈夫再次因犯罪入監服刑。

此外,丈夫脾氣暴躁、多疑猜忌,具妄想及歇斯底里傾向,於2022年8、9月間,丈夫多次因爭執而有深夜於她住處大喊她名字並狂按喇叭、不讓她離去並大聲咆嘯、對她辱罵「你他媽,妳現在馬上把小孩帶回家」、「幹,妳快動作喔、林娘老雞掰、他媽的」等行爲。

丈夫辯稱,太太在他入獄後會定期探視,也會透過書信聯絡,否認感情生變,且他是爲了家庭生計才鋌而走險販毒,出獄後也已找到正當工作;他同時不滿太太在他服刑時提起離婚訴訟,出獄後接到學校來電通知小孩發燒,又無法與太太取得聯繫,才口出惡言。親友已知太太訴請離婚,爲免太太可能會被親友指點、苛責,才未將太太的姓名列入訃聞中「孝外孫媳」的欄位。

法院認爲,男子入獄近三年,害太太獨自承受各方面的壓力,才無法重拾愛與信賴,出獄後也未修補婚姻,判準離婚;然夫妻都有意願照顧兩名小孩,因此同意讓夫妻均擁有扶養權,主要照顧者爲太太,並命男子按月給付扶養費共3萬餘元,另要償還太太代墊生活費4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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