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炒股案 金管會擬究責投信負責人

勞動基金官員涉嫌與市場人士串聯,以勞動基金協助炒股案,爆出復華投信等可能涉案,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7日在財委會表示,證期局已約談復華投信瞭解相關情況,若檢調確定相關投信涉及不法,金管會將依法懲處,不排除對投信負責人究責。

對於政府基金官員與委外操盤投信間衍生弊案,黃天牧表示,與銀行爆發理專弊案一樣「深惡痛絕」,金管會將全力配合檢調辦理,若確定投信在全委操作有疏失,會依法辦理。

復華投信表示,持續與金管會保持聯繫並全力配合檢調調查中;保德信投信則強調近一年旗下所有股票基金部位都未買進遠百股票;施羅德投信亦自清,強調2013年以來,遠百從未是其匡列的可投資標的

立委費鴻泰亦要求黃天牧,金管會應對此案在二個月內出具調查報告;同時費鴻泰亦詢問政府基金委由投信操盤,半年給付4.5億元管理費,投信是否有「退傭」給特定人?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亦表示,已與投信公會聯繫,要進一步瞭解情況。

黃天牧強調,金管會並非對政府基金委由投信代操的疏失不聞不問,過去十年有三個基金經理人謝青良陳平瞿乃正被判刑,金管會也在2018年推動修正投信投顧法105-1條,加重不法罰度可處刑責3~10年,在這次勞動基金弊案上,證期局亦已約談復華投信說明情況。

證期局亦表示,投信若有收取合作對象退傭,須作爲客戶買賣成本減項,如果違反此部分,最重可撤銷董監或經理人職務、停業或裁分支機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