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霸凌案 謝宜容被免職「有程序瑕疵」恐翻盤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本報資料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有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爲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在立法院就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據瞭解,考績會前15分鐘才傳訊息通知謝女出席,法界人士認爲有程序瑕疵,若行政訴訟恐遭法院撤銷。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公務員考績會第14條第3項規定,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因此,原處分機關應該要在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雖然謝宜容後來有到場,但程序上不排除有瑕疵,提行政爭訟可能會翻盤。
法界人士分析,救濟層面方向,謝宜容可以向原機關申請複審,若複審認爲無理由,將送保訓會。之後,謝女可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撤銷訴訟,由於有程序瑕疵,恐被法院認爲違法而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