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議員批南市永康醫療專區圖利財團 市府5點反駁

臺南市議員蔡育輝(右)指永康區醫療專區公設地解編有圖利財團之嫌。圖/翻攝臺南市議會直播

臺南市議員蔡育輝今天在議會質詢時,批賴清德總統當年爲了圖利財團,將永康六甲頂重劃區文小等2公頃多的土地,變更爲住宅區和醫療專區;市府都發局說,本案包含原有學校、市場等公共設施保留地,經主管機關評估已無取得之需求,考量基地範圍緊鄰奇美永康院區,周邊多爲醫療及其相關附屬服務機能,解編後使用分區保留部分爲醫療專用區,並規劃住宅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辦理市地重劃整體開發。

蔡育輝指出,民國68年永康都市計劃在六甲頂規畫1.9公頃的文小一用地,0.12公頃的停車用地,0.24公頃的市場用地,前市長賴清德卻以文小一用地距離北區大光國小非常近由,廢止之前的都市計劃,將學校用地、市場用地和停車場用地全解編,成了住宅區和醫療專區。

蔡育輝說,永康甲頂裡,大橋裡,安康裡,西橋裡,尚頂裡,東橋裡等裡,一直吸引南科等年輕人進駐,里民人數達數萬人,光是大橋國小一直在77班到79班的爆班狀態,解編文小用地就是圖利的明證。

臺南市都市發展局針對永康醫療專用區規劃案,提出5點說明:

一、本案原屬永康六甲頂地區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因應監察院2013年糾正內政部及各級地方政府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長年未取得,傷害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內政部乃於2013年訂頒「都市計劃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要求各地方政府檢討解編不必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

二、此一政策背景下,本案納於永康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案中通案辦理,並非單獨個案。本案包含原有學校、市場等公共設施保留地,經公共設施主管機關評估已無取得之需求,故依中央規定辦理檢討。考量基地範圍緊鄰奇美永康院區,周邊多爲醫療及其相關附屬服務機能,且衛生福利部已於2019年同意奇美永康院區興辦第六醫療大樓之擴建計劃,解編後使用分區爰保留部分爲醫療專用區,其餘則規劃住宅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辦理市地重劃整體開發。

三、依照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計劃規定,地主必須負擔逾36%(計1.473公頃)之公園、廣停、廣場、廣道及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及其開發費用,符合通案性回饋規定並挹注地方公共設施服務之功能;且本案由本府以公辦方式重劃開發,規劃及開發過程透明公正。

四、另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醫療專用區指定僅得供醫療院所使用,基準容積率比照住宅區訂爲200%,並無給予較高使用強度;且對醫院可能衍生之外部停車需求,要求醫療專用區必須較住宅區加倍留設停車空間,以維其社會責任。相較於其他地主重劃後配回之住宅區,醫療專用區不僅可使用內容有所限定、基準容積並無提高、且須加倍留設停車空間。

五、市府對於奇美醫院持續投資先進醫療資源,擴大提供市民醫療服務品質,表達感謝之意。同時本案完成市地重劃作業後,亦可更加完善公園綠地、停車空間、交通系統等公共設施服務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