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擬修戒嚴法 白委也贊同「確實存漏洞」:應立即將空窗期補上

▲民衆黨立委吳春城。(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南韓總統尹錫悅日前突襲宣佈戒嚴又解嚴,引發國際譁然;由於我國《戒嚴法》規定要國會背書,但總統宣佈戒嚴後可有1個月緩衝時間提交立院追認,使國民黨立委許宇甄9日提案修法,主張總統發佈戒嚴令後,應於24小時內提交立院議決。立院民衆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我國戒嚴令確實存在漏洞,應仿效南韓《憲法》規定,將空窗期立即填補上。

吳春城9日表示,現行《戒嚴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

吳春城指出,這確實存在極大的漏洞,幾乎是只要總統一人獨行獨斷,就可以宣佈戒嚴,且戒嚴令一旦宣佈,除了在立法院開議期間恐有1個月空窗期,在休會期間更有短則2個月、長則3個月的空白,這段期間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誰也說不準,恐將對整個臺灣造成巨大的內、外風險、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甚至動搖臺灣的民主根本,真的讓人難以想像。

吳春城稱,臺灣在40年前好不容易走出戒嚴、迎來民主自由,不分黨派,都應該一致思考該如何層層束縛《戒嚴法》,非到最後關頭,並經由中央民意機關(立法院)同意才得以實施;這次尹錫悅發動的戒嚴事件,正是因爲韓國《憲法》設有「須立即通知國會」、「國會過半議員要求解除戒嚴時、須解除戒嚴」的防總統濫權煞車條款,才得以及時制止。

吳春城認爲,南韓《憲法》第78條明確規定「總統於宣佈戒嚴時,應立即通告國會」,但反觀臺灣《戒嚴法》卻是存在着大漏洞,應立即將「空窗期漏洞」補上;此外,在戒嚴令發佈、經國會追認之前,對國會議員的人身自由及保障,也應進一步修正,才能確保戒嚴令不被掌權者濫用、讓臺灣的民主大樹得以繼續成長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