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否決自身譴責案遭綠圍攻 藍議員批「無知」的認知作戰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詹爲元。(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日前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提案譴責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吳表決時投下反對票,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嗆未迴避,吳則反嗆沈伯洋的專長就是漆彈、帶風向。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詹爲元20日也參戰,直言沈伯洋正在進行「無知」的認知作戰,「還未聽聞立法委員提案要譴責自己同事。」

詹爲元表示,他自己是國會助理出身,在議事慣例及規則上,算是有些經驗及見解。民進黨的立委,號稱認知作戰專家─沈伯洋,現在硬拗民進黨提「譴責案」的苦主─吳宗憲委員要進行利益迴避,這個不是有無讀書或是中文好不好的問題,而是他正在進行「無知」的認知作戰。

詹說,立法院無條文明定「譴責案」,這個是一個政治宣示的手段,通常是針對行政院藐視國會的相關作爲,例如NCC主委陳耀祥因爲專題報告空泛或時任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未至司法法制委員會開會,都有因此被提出譴責案,到目前爲止,還未聽聞立法委員提案要譴責自己同事。

詹接着表示,確實也沒有明文規定不行提這樣的臨時提案,但若有法規不用反而刻意使用「羞辱」的方式,這就相當不應該。詹指出,立法委員的行爲規範,其實是有《立法委員行爲法》可以約束,若有違反議事中立,大可要求先讓他人暫代主席,進行送交紀律委員會來懲戒,結果連調查也不用就要用「譴責案」,這個程序正義又在哪裡?

詹大酸,沈伯洋獨創新的見解,指稱吳宗憲委員參與「臨時提案」是違反利益迴避,首先,這個是臨時提案,並非懲戒案、人事案等等有關涉及個人私利益案,且立院的臨提都是建議並無法律效應,要先搞懂什麼是臨時提案。

詹說,其次,在立法委員行爲法第19條明定「本章所稱之利益,係指立法委員行使職權不當增加其本人或其關係人金錢、物品或其他財產上之價值。」沈伯洋不會連主持議事會不會增加財產都不知道吧?就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4條都有明定利益迴避其實就是財產上跟人事上的處理,這個都與主持議事毫無相關,所以很明顯的是沈伯洋就是在進行「無知」的認知作戰。

詹最後說,如果不是進行認知作戰,那就是真的無知,無知沒關係,歡迎到立法院國民黨團來上課,或是請教立法院助理工會都可以,他們都很樂意服務委員,唯有委員好,國會纔會好,國家就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