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盼總統暫緩公佈選罷法、財劃法 韓國瑜相助柯建銘嗆罷

▲民進黨團召開「公然違法違憲的韓院長,可以不下臺嗎」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藍白力推的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修正案於20日三讀,民進黨團也立即表示將採取釋憲、暫時處分,而行政機關也會提出覆議等後續救濟行動。然而,立法院至今僅將憲訴法送出,引來綠營質疑。對此,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是因爲選罷法、財劃法所審查的委員會召委發函要求暫緩公告,讓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30日砲轟此舉違法又違憲,若韓國瑜未立即處理,將要罷免他,扶正地下院長、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

▲選罷法、財劃法藍營召委發函延緩諮請總統公佈。(圖/民進黨團提供)

財劃法的部分,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以避免影響明年度總預算案審查時程及審議結果爲由,希望能依本院議事先例,延緩諮請總統公佈;而選罷法,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表示,因相關具重大關聯的法案還待處理,爲求修法周延,同樣盼暫緩公告。

民進黨團今召開記者會,除了柯建銘外,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蔡易餘都出席。柯建銘批評,三大爭議法案三讀通過以後,國民黨團自得意滿,民進黨團則表達態度,一定會提出救濟手段,其中包括行政院要提出覆議。根據憲法第57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爲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不過,柯建銘指出,這三個法目前只有憲訴法送出去,讓整個覆議程序被卡死,而問了韓國瑜,他說是因爲召委有來函,但憲法第72條寫得非常清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佈之。

柯建銘說,韓國瑜主持院會用了舉手表決,現在現在三讀的法案竟然可以不公告,這是違法又違憲,「韓國瑜可以不下臺嗎?酒店關門你要走人了」,喊話傅崐萁應要一起罷免韓國瑜,這樣他就可以名正言順接下立法院長。

柯建銘指出,綠營已對韓國瑜提出三個要求,第一就是今下午到立法院要馬上處理;第二,若不處理將要馬上提告違法違憲,包括傅崐萁、韓國瑜,還有秘書長周萬來、議事處處長跟兩個藍營召委;第三就是要韓國瑜下臺。柯建銘強調,民進黨一定會竭盡所能阻止藍白亡國滅臺、引狼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