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賭還不管他死活 討錢未果就爆打!子不養這種父親當然準
爛賭還不管他死活,討錢未果就爆打,兒子不養這種父親,法官判準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指控父親阿華(均化名),自他出生起就未負扶養之責,而且每次都因積欠賭債,纔會返家要求祖父母協助處理或索討生活費,更曾因案服刑多年。不滿父親在他成長過程,未關心他的生活,更曾因討錢未果,對他及堂姐家暴,甚至恐嚇要傷害他的生命,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控訴,雙方已經多年未曾互動,並且父親對他長期惡意棄養,對他的身心造成莫大的傷害,無正當理由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因此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聲請裁定免除或減輕他的扶養義務。而阿華經通知並未到庭爭執,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考量,阿華現年已經70歲,依據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阿華名下僅有中古汽車,財產價值爲0元,2021年、2022年所得給付總額分別爲0元及49793元,堪認阿華顯有不能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藉以維持生活之情甚明。
阿國的堂姊到庭證稱,阿華是她的叔叔,在她印象中阿華很少回家,阿國從小就沒有父親照顧,都是由爺爺奶奶養大到成年,因爲她從小跟爺爺奶奶住,看着阿國被父親阿華遺棄,她也會照顧阿國。
堂姊表示,阿華每次回家都是向爺爺奶奶要錢,因爲阿華在外面積欠很多債務,也有人來家裡討債,而阿華每次回來都只有要錢,並無過問阿國的生活情況,而阿華回家的頻率也不高,每次都要錢還債纔會回來。阿華還曾跟阿國要錢,但拿不到就會動手打阿國,甚至連她都被打過好幾次。
法官審酌,阿華自阿國出生時起,就長期未盡扶養之義務,有違身爲人父應盡之責任,且在索討金錢未果之際,竟對阿國及其他家屬暴力相向,顯已構成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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