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3跑票立委」停權1年 中評委提議再犯直接開除黨籍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民進黨中評會25日再次討論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等3人萊豬投票跑票案,最終決議停權1年,再犯則停權3年。據悉,會中中評委們多半認同「應該懲處」,只是在但書部分有不同的討論,「泛新系」的陳坤榮甚至認爲,既然再犯,就採最重處分,直接開除黨籍

▲民進黨中評會主委康裕成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圖/記者陶本和攝)

民進黨中評會25日下午再次舉行會議,屬英系的陳明文、張芬鬱缺席會議,其他中評委皆有與會。在會議一開始,先行討論處分的問題,幾乎所有人都同意應該懲處,但也都不認同停權三年或兩年,最終大家共識決,決議三人停權1年。

接着,中評委們討論「但書」,林宜瑾拋出「如果再犯,懲處三年」的建議,這時候張志豪則認爲,不需但書;此外,屬「正國會」的林寶興提議再犯停權半年,許昭興則認爲,也不用停權一年,僅做「警告」即可;而屬「泛新系」的陳坤榮則認爲,既然再犯,就採最重處分,直接開除黨籍。

不過,最終在中評委們的討論後,決議懲處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等3人停權1年;而但書部分,大家也決議如果再犯則停權3年,本案則建請中執會做爲下次提名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