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香伶前助理控摸手狂盯大腿 邱臣遠反擊提告求償60萬

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資料照片/王惠慧攝)

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圖本報資料照)

一名曾在民衆黨立委賴香伶辦公室任職的W姓女子,公開在個人臉書指控時任民衆黨立委、現任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曾在2020年間對其性騷擾。邱反擊稱自己不認識對方,提告求償60萬元並刊登最後事實審判決書於女方臉書。臺北地院今下午開庭,邱的委任律師強調邱有去調查局考察,但不認識女方,對其負責什麼事務不清楚。

W姓女子去年6月17日在臉書表示,2020年9月時,曾協助賴香伶舉辦某場民衆黨至法務部調查局考察活動,當天穿着合身的裙裝的她,遭邱臣遠不斷上下打量,且詢問立委們午餐規劃時,邱還趁着回答的時候伸手觸摸她的手,讓她急忙起身準備處理別的事情,但邱的視線卻持續停留在她因爲穿裙子而露出的腿上。

事後,邱臣遠認爲W女貼文侵害名譽權,提告請求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最後事實審的判決書全文。臺北地院今開庭,雙方皆委任律師出庭,邱臣遠委任律師胡皓清指出,邱確實有參加調查局考察活動,但邱不認識W女,對其負責何種事務也不清楚。

胡皓清指出,W女所指邱將手放在她大腿的左手上、眼神打量,此部分與事實不符,且邱本不認識巫女,參與活動注視陌生人、確認人別爲何是正常舉動。

胡皓清表示,「打量」是一個明確的事實,與單純注視不同,且W女言論夾敘夾議,依最高法院意旨應整體觀之;W女委任律師陳又新指出,「打量」是一個評價,且邱臣遠也承認有注視W女,另邱臣遠身爲公衆人物,名譽權保障應所有退讓,對於性騷擾被害人證據要求標準得下降。

法官問及雙方是否有和解可能,邱的律師表示會再和當事人確認,而W女律師則說目前沒有意願;法官庭末訂5月9日上午10點10分續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