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投案?理律證實已受理陳同佳委託 士檢迴應了
陳同佳是否如潘母要求將在10月23日來臺,士林地檢署表示,已收到律師陳報的書狀,但後續事宜仍在討論當中。(李文正翻攝)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出獄,至今1年多尚未履行來臺自首的承諾,今陳同佳在臺的委任律師指,已與臺灣司法警察機關接洽及陳報辦理案件,士林地檢署表示,確實收到律師陳報的書狀,現正研擬相關事宜。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凃榆政律師,下午2時30分透過聲明證實受委任,但基於律師保密義務,無法透露案情。新聞稿提及:「針對各位媒體所詢問各項問題,因爲涉及刑事偵查覈心事項,基於律師保密義務,恕難奉告,請各位媒體諒解。」
潘母今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陳同佳,你不是一個小朋友,現在你已22歲了,臺灣提供幾個途徑給你,你爲什麼不去辦手續起程呢?如果以錯過我給你的期限10月23日,還沒有踏上臺灣國籍航空班機,我就不會再幫你求情,現在只剩下12日期限。」
士林地檢署表示,已收到理律法律事務所的陳報的書狀,至於詳細內容,至於是否會如潘母所給的期限來臺發給簽證等程序,檢方還在研究相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