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參加會展順道旅遊可申請2千元補助 貿協會展辦公司承辦
▲不論是來臺參展或觀展,都可以透過主辦單位申請順道旅遊補助。(圖/貿協提供)
記者張佩芬/臺北報導
爲爭取外籍旅客來臺觀光,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多項獎勵措施,交通部長李孟諺30日指出,來臺參加會展外籍人士,順道觀光可申請兩千元補助。觀光署副署長林信任指出,參加會展的外籍人士,在展前或展後做順道旅遊,只要多停留一天,就可申請兩千元補助,是觀光署與國際貿易署的合作案,由觀光署編列預算,外貿協會會展辦公室承辦。
外貿協會會展辦公室指出,根據113年度「推動國際展覽及會議在臺辦理」辦法,順道觀光,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6條附表補助計劃種類第4款辦理在臺灣舉辦國際展覽與舉辦國際會議之順道觀光業務。
受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補助在臺舉辦之國際展覽或會議,其主辦單位可申請參加該等展覽、會議之國外人士順道觀光補助(不含已申請「協助洽邀外商人士來臺觀展采購計劃」補助之主辦單位)。
二、申請期限:自113年1月2日起至11月30日止(星期六),以郵戳(掛號郵寄)或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收文日爲憑,逾期歉難受理。
三、申請計劃執行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補助計劃種類:辦理在臺灣舉辦國際展覽與舉辦國際會議之順道觀光業務。
五、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於國際展覽或國際會議辦理日期前1個月內(但113年1月辦理之活動不在此限)將申請書以掛號郵寄或親送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5號3樓3C38室,註明【順道觀光申請案】),聯絡電話:02-27255200分機1120、1130及1131,採隨到隨審制。
六、相關作業原則:有關補助對象之申請資格、補助計劃種類、補助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請詳參113年度「推動國際展覽及會議在臺辦理」順道觀光補助作業原則。
該辦公室說明,不論是來參展,或是觀展,透過主辦單位都可以申請補助。觀光署指出,到國外參加會議或展覽,則是有提供半日遊或一日遊行程,每個國家作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