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因12年前臺南開發案挨告 南市府:時間誤導、刻意抹黑
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今赴臺北地檢署,以臺南開發案容積率獎勵增220%,告發賴清德總統、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涉犯圖利罪嫌,對此,臺南市政府稍早強調,該媒體人實是以錯置的時間誤導視聽,刻意抹黑。記者萬於甄/攝影
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今赴臺北地檢署,以臺南開發案容積率獎勵增220%,告發賴清德總統、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涉犯圖利罪嫌,對此,臺南市政府稍早強調,該媒體人實是以錯置的時間誤導視聽,刻意抹黑。
臺南市政府指出,臺南在1999年起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但原市區部分地區現行容積率較低,考量城市發展意象及容受力,並促進多元風貌建築型態,因此在2009年10月訂定原市發展軸線兩側容積獎勵機制,透過獎勵及回饋方式提升容積率,帶動原市中心區周邊包含海安路、永華路、林森路、夏林路、公園南路及東豐路兩側發展。
臺南市政府也說,同年12月在「變更臺南市中西區都市計劃(細部計劃)通盤檢討案」中,對於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新增「鼓勵大面積基地」開發規定,也帶動原市中心區發展;有關東區工2工業區變更案,則依據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辦理案件,在2000年8月發佈實施案件。
臺南市政府強調,上述案件辦理期間,全國尚無容獎上限規定,全國皆然,一切程序均符法令規定,而後在2014年內政部訂定容積獎勵上限20%全國性規定,經市府在2014年8月公告前開獎勵已不適用,自2014年8月後皆遵循中央訂定法規辦理。
臺南市政府表示,有媒體人指出前市長賴清德在2012年創設容積獎勵,誣指「爲什麼賴清德可以,柯文哲不行?」,但事實上在2014年以前,內政部尚未訂定容積獎勵上限20%的全國性規定,該媒體人實是以錯置的時間誤導視聽,刻意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