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今委律師聲請釋憲、暫時處分 總統府:國會改革必須合法合憲

▲總統賴清德今委由律師洪偉勝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在24日簽署公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同時也宣佈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相關修法在26日正式施行後,接續在監察院、行政院之後,總統府28日表示,總統賴清德已委由洪偉勝律師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已清楚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今日已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