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家庭】申報開始,事關房貸利息!
爲了進一步支持低收入困難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減輕住房消費負擔,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現將連雲港市2023年度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以下簡稱貸款貼息)辦理公告如下:
貼息對象
貸款貼息對象爲在連雲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已辦理公積金貸款且尚未還清貸款本息的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爲各縣(區)民政部門2023年度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員或爲經各縣(區)總工會2023年度覈定的特困職工;
2.借款人公積金貸款購買的房屋爲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住房;
3.借款人在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期間,未發生連續逾期3期或累計逾期6期以上的行爲。
貼息期限
以借款人2023年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補助的期限內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期限來計算貸款貼息期限。
貼息額度
1.借款人在申請日前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貼息額度爲借款人2023年度貼息期限內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的100%;
2.借款人在申請日前未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欠交3個月以上),貼息額度爲借款人2023年度貼息期限內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的80%;
3.按規定比例計算後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
申報材料
貸款貼息業務辦理,採取借款人申請,中心公積金服務大廳受理審覈的方式進行。借款人在向中心服務大廳提出貸款貼息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要件:
1.借款人本人或代辦人現場簽名的《連雲港市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表》(一式兩份);
2.各縣(區)民政部門核發的《連雲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各縣(區)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原件、複印件各1份);
3.借款人身份證、婚姻關係證明或戶口本(原件、複印件各1份);
4.屬代辦人代辦的,需提供借款人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各1份);
5.有效銀行借記卡(原則上爲貼息對象的貸款還款銀行卡),戶名必須與借款人一致(原件、複印件各1份);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別提醒:申報時間爲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30日正常工作日申報。
辦理地點
1.市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海州區朝陽中路16號)
電話:0518-85525798
2.連雲分中心服務大廳(連雲區中華西路66-1號)
電話:0518-82304865
3.贛榆分中心服務大廳(贛榆區青口鎮黃海東路0315號)
電話:0518-86237052
4.東海分中心服務大廳(東海縣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號)
電話:0518-87221881
5.灌雲分中心服務大廳(灌雲縣伊山鎮雲山中路130號)
電話:0518-88820333
6.灌南分中心服務大廳(灌南縣灌河路261號)
電話:0518-83288891
資金撥付
貸款貼息申報結束後,開展貸款貼息聯合審查、社會公示,經社會公示後,符合貸款貼息的低收入困難家庭,中心於2024年7月31日前將貸款貼息資金一次性撥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有效銀行借記卡內。
來源:連雲港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