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總預算卡關小突破 韓國瑜裁示「卓榮泰11/1、5立院報告」
▲韓國瑜召開朝野協商。(圖/國會頻道)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因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預算編列卡關至今,立法院長韓國瑜今(24日)再度啓動朝野協商,歷經三小時討論後三黨無共識,韓國瑜最終裁示,有關禁伐補償一案,行政院若無正式迴應,牽扯到未來兩院互動和民主運作,茲事體大,因此11月1號及11月5號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率各部會相關官員列席報告,質詢人數由國民黨16位、民進黨16位、民衆黨3位,可謂總預算卡關一個月以來重大進展。
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韓國瑜今天召開第三次黨團協商,但三黨幹部發言皆堅持各自原本的立場。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對於主計處提出的方案感到遺憾,若用原民發展金就是不合法也不合規,不理解爲何行政院還要從基金撥補,依法編列不是難事,總預算追加就好,法律案已經通過,若用基金撥補,那明年呢?後年呢?原民又又要怎麼求政府?堅持不合法情況下不能接受。希望行政院有善意回應,明天的院會可以解決,但民進黨卻是在議場排隊,到底要幹嘛?要干擾議事進行嗎?若要霸佔主席臺,真的對執政黨很失望。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說,希望聚焦總預算協商審查,讓總預算排入明天的議程,民進黨團今天開始排隊,正因爲過去發生過幾次程序委員會沒有排定院會議程,明天總預算能否順利排案,民進黨希望能夠順利,才因此輪班排隊,當然也擔憂,今天除了總預算協商又有選罷法,若明天又第六擋,希望程序上優先進行總預算,再接着選罷法。
吳思瑤強調「依法行政」,立法部門也需要,從憲法到預算法,都只有一套是編列原則,希望原民編列預算可以回到內政委員會好好處理,期他議案也回到屬於的委員會,今天就討論總預算,還有四個預算案都把期程排出來,讓議事回到正軌。不想再針對禁伐補償做太多着墨,好好討論總預算。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重申民衆黨立場,原住民在保留地做出的犧牲,國家依法予以補償,落實憲法的保障,本來就是一公頃六萬元,白紙黑字無庸置疑,面對總預算時爲何如此堅持行政部門把話說清楚?因爲付委審查時,立委只能刪減不能增加,因此在預算書上看不到財源就會很擔心,兩點困惑,明年一公頃六萬元,四萬由公務預算支出,兩萬由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支出,主計長是這樣說的吧?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能否髮禁伐補償?「這是我的困惑,還是覺得違法沒關係,先發錢再說?行政院明年發一公頃六萬元有沒有附帶條件?上次的附帶條件是同意明年要修到一公頃四萬元,這條件還存在嗎?」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感嘆,剛剛聽了藍白兩黨的幹部發言,臺灣是法治國家,法治精神不是隻有行政要依法行政,立法也是,若依照原住民基本法18條,土地賠償、補償及收益,都可以用原住民發展基金來支付,105年到112年都有這樣的狀況,過去國民黨執政時也有此情況。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迴應,針對主計長提到的,看起來行政院仍不採取重編預算或是特別預算的方式,一直糾結綜合發展基金的支應,國民黨還是希望以正常預算程序,今年可以重編預算,好幾百億的軍購都編了,兩千八百億說不能調整,讓法定預算充分編列,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
期間經過十分鐘休息,韓國瑜與三黨幹部溝通未果,會議開始時,吳思瑤表示,剛剛花了快兩個小時討論應該在內政委員會編列的問題,公糧收購也該在總預算通過後,在經濟委員會盡情討論,這樣下去沒完沒了,議題應該回到應當的委員會,卓揆會率相關部會的官員進行答詢,而非總預算解套的協商進行單一預算討論,三兆總預算若無法往前推進,又有颱風要來了,新增的159億治水預算能否支用呢?這幾天共軍軍演常態化,如果擋下總預算不審,總預算也無法在新年執行,誰會開心?對岸會開心吧!
吳思瑤說,場外有很多醫護人員,總預算若無法交付審查,高達68.85億的中長程計劃無法做,公務員新年度3%的加薪也無法到手上,不要讓政府總預算無法前進,需要防災治水,希望內政委員會的委員足夠專業,找出解方。
最終,眼見討論沒完沒了,韓國瑜裁示,各黨團同意於11月1日(星期五)及11月5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劃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制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6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6人、民衆黨黨團推派3人進行,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10月31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上開報告應就原住民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及健保點值等預算編制處理情形並予報告。
有關行政院函請審議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劃第5期特別預算案」,列入11月1日(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請財政委員會於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總預算案審查日程及分配表送交議事處,11月1日(星期五)院會報告。
另外,因時間關係,韓國瑜宣佈《選罷法》擇期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