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楊梅天成醫院爆偷拍!健檢中心廁所裝針孔 變態職員慘了

▲葉姓男子利用在楊梅天成醫院健檢中心任職機會,在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同事如廁隱私影像,事後被察覺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楊梅天成醫院健檢中心驚爆「攝狼」!多名醫院職員如廁時察覺廁所角落常出現不明亮點,質疑遭偷拍果真發現針孔攝影機,憤而揪出竟是葉姓同事所爲,警方據報後到場蒐證查出至少有6人受害;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葉男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38歲的葉姓男子在桃園市楊梅天成醫院任職,於去年7月7日起至今年1月12日止,被察覺於醫院健檢中心辦公室內廁所,偷裝針孔攝影機偷拍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後因醫院同事驚覺廁所內拖把、鐵架常出現不明亮點,仔細查看發現被安裝針孔攝影機才驚覺被偷拍,憤而報警處理,楊梅警方持檢方核發搜索票循線查出是葉男所爲,並查扣手機、筆電等證物,檢警查出其中至少6人受害,檢方偵結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案件,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葉男坦承犯行不諱,6名被害人則指證歷歷,法官根據檢警提供扣案手機2支、筆電及被告偷拍影片與照片擷圖佐證,足認被告犯行明確。

法官審酌,被告與告訴人等均爲同事,僅爲滿足一己私慾,竟在辦公室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竊錄告訴人之身體隱私部位,顯不尊重告訴人等之性隱私,顯非一時衝動而偶發犯行,造成告訴人身心受創並影響工作,惟念其犯後坦認犯行,參酌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量刑意見,法官審結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