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讓員警用槍安心執法 違反「警械使用條例」迴歸國賠機制處理
基層員警用槍糾紛不斷,爲讓員警安心執法,政院7日拍板「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警察若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將回歸國賠機制處理,讓用槍員警讓用槍員警免於訟累。同時,警察爲達成任務,於緊急情況時,得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種物品,以彈性靈活符合實際需求。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有3大重點。首先,警察執法不只充滿危險,也容易面臨司法訴訟,打擊警察士氣,對維護社會治安將造成不利影響。此次修法明定,人民對警察違反警械使用規定侵害人民權益之賠償回歸國家賠償機制,讓用槍員警免於直接面對訟累。
內政部指出,本次修法也增訂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得依職權或依司法警察機關之申請,就所屬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案件之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及提供意見,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此外,「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明定警察爲達成任務,於緊急情況時,得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種物品,以彈性靈活符合實際需求。
內政部強調,「警械使用條例」是我國警察人員執行職務使用警械的依據;本次修法完成之後,將有利於員警有效運用警械,新設之調查機制能公正、客觀,及有助釐清事實,並更能保障民衆權益,由國家負擔員警執勤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