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嘉義廟會爆炸案釀29傷!冷血男「遙控器引爆炸彈」遭重判無期

▲嘉義市和聯境金虎爺去年遶境活動發生爆炸案,造成29人受傷。(圖/資料照)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嘉義市和聯境金虎爺去年舉辦遶境活動發生爆炸案,造成29人受傷,涉案的趙偉志事後被查出是自製炸彈,再以遙控器操控在人羣中引爆,造成治安重大危害,被依製造爆裂物、恐嚇公衆、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對此,嘉義地方法院於28日重判重判趙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褫奪公權終身。

根據法院判決書,去年7月15日晚間9點40分許,趙偉志將自制的爆裂物攜至嘉義市金虎爺會場活動會場,並將爆裂物放置在距離表演舞臺僅約2至4公尺處的臨時垃圾桶內,隨後遠端遙控引爆爆裂物,產生巨大爆炸聲響及閃光與火花,分別造成29名民衆(含兒童及少年)受有輕重不等傷勢。

在審理過程中,法院發現趙偉志在犯罪前,曾廣泛搜尋製造爆炸物及國內外知名爆炸犯罪案件的相關資訊。檢警在他的住處查獲詳細記載製造爆炸物的筆記本、遙控器引爆的爆裂物結構圖筆記紙、製造爆裂物時所需器具與設備,以及爆炸威力合計逾10顆手榴彈裝藥量的炸藥成品與黑色火藥原料等證物。

嘉義地院在判決中指出,趙偉志的行爲屬於預謀型無差別隨機攻擊犯罪行爲,其手段冷酷、心態狠毒,犯罪情節重大。他明知爆裂物的危險性,卻選擇在人潮聚集的地點放置並引爆,足以引起社會大衆極高度的恐懼與不安。

此外,趙偉志犯罪後全盤否認,甚至誣指執法員警栽贓,飾詞狡辯,顯示出他毫無悔悟之心。因此,法院依法判處他無期徒刑,並併科罰金新臺幣30萬元,得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