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性躲家裡不PCR恐挨罰?陳時中這樣說
民衆採檢。(本報系資料照)
江蕙經紀人陳子鴻近期確診新冠肺炎,在臉書上分享自己的心得,呼籲民衆有症狀就快篩一下,萬一檢出陽性就乖乖在家吃藥隔離,因醫護人員很辛苦,除非不得已,否則別外出進行PCR採檢。對於快篩陽自行隔離一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坦言沒法查,但若後續有事實證明,可能就會有開罰的規定。
發言人莊人祥說明,《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第1款規定,病人或其家屬要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若違反可依同法第69條第3款規定,裁罰1萬到15萬。
陳時中表示,新冠肺炎是第五類傳染病,如民衆檢出陽性,理論上是需要和主管機關通報,但是查覈是沒辦法差的,如果在家沒有接觸,也沒有其他的情況,就查不到,也罰不到,但若後續有事實證明,可能就會有開罰的規定。
至於主持人焦志方拒絕公開密切接觸者,陳時中表示,確診者如果有同住親友等密切接觸者,就有通報的義務,至於沒有通報義務的其他的人,知道了自己注意就可以。他(焦志方)說的應該是朋友等有來往的人,對這些人沒有通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