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外食注意 食品稽查:春水堂、涮乃葉食安亮紅燈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佈「113年公共運輸場站周邊餐飲業稽查專案」。圖/食藥署提供

現代人外食比例高,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佈「113年公共運輸場站周邊餐飲業稽查專案」,上榜的業者不乏民衆熟悉的品牌,如春水堂、涮乃葉、四海游龍等,分別因爲原料檢出防腐劑、湯底標示問題以及貯存過期的蒜味油膏桶,地方衛生局已裁罰業者或上游供應商。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表示,爲提升公共運輸場站周邊及內部餐飲衛生安全,於今年9至10月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公共運輸場站周邊及內部餐飲業者,查覈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逾有效日期食品或原料、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等,並抽驗相關產品。

鄭維智指出,此次專案共查覈128家,其中有1家業者,被查獲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原料,及1家標示不符規定;抽驗273件成品及食材,3件面製品及豆製品分別檢出防腐劑及殺菌劑不合格,1件自制飲品復抽驗仍檢出腸桿菌科不合格,違規業者及產品均由轄管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總計裁處新臺幣19萬元整。

本次共有6家業者被裁罰,分別爲四海游龍新竹民族門市,因被查獲效期分別到2024年9月6日及8日的蒜味油膏桶,因原料逾有效期限,由新竹市衛生局裁罰6萬元;涮乃葉臺南遠百成功店,則是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未標示火鍋類食品的湯底及品名,總公司雲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在臺北市南港區,由臺北市衛生局裁罰4萬元。

成品及食材抽驗部分,吃得巧海苔飯卷彰化民生店,因自制紅茶腸桿菌科超標,由彰化縣衛生局裁罰3萬元;吃得巧海苔飯卷彰化新生店和高雄龍一美食館橋頭店,都是豆乾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殘留,產品來源均爲雲林縣「百豐商行」,由雲林縣衛生局合併裁罰供應商3萬元;春水堂臺南遠百店的細面,被檢出檢出防腐劑「苯甲酸」,依規定爲不得檢出,臺南市衛生局裁罰製造商「福升食品有限公司」3萬元。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如有違反GHP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或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違反食安法第8條或第15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

另食品製備流程應符合衛生安全,倘供應餐食不符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則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品名標示健康字樣,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45條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