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碳排放年破15萬噸 立院報告揭我國永續航空燃料規劃不明
▲全球航空業採用永續航空燃料(SAF),被視爲淨零碳排的關鍵。(示意圖/桃機提供)
記者蔡亞樺/臺北報導
全球航空爲達到淨零碳排,將永續航空燃料(SAF)視爲利器,民航局日前宣佈明年試行機場添加永續燃油,歐盟早已立法要求強制添加。立法院法制局最新研究報告指出,2021年臺灣空運碳排放量爲15.4萬公噸,但我國現階段對永續航空燃料、使用規劃似未明確,應借鏡國外,適時提出並予以法制化規範。
法制局指出,歐盟於2023年10月23日發佈「確保永續航空運輸的公平競爭規定」,要求航空燃料供應商逐步增加永續航空燃料供應比例,2025年1月1日起每年最低2%,到2050年1月1日至少爲70%。從歐盟機場離境航班中,航空公司必須依據其飛航計劃所記載之燃油所需量,在該機場添加至少90%用量。
法制局指出,我國推動淨零排放政策,多着重於陸地運輸工具的電動化如電動公車、電動車等,似未提出航空業減碳所需的永續航空燃料相關規劃,現階段國內亦無永續燃料之供應商或機場。
法制局報告羅列歐盟永續航空燃料法制內容,並比較美英、日本、新加坡等國家相關制度。報告中也指出,全球航空業是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空氣污染的主要貢獻者之一,2021年臺灣溫室氣體總排放爲2億多公噸二氧化碳,其中空運碳排放量爲15.4萬公噸,約佔整體二氧化碳0.05%排放量。
法制局表示,歐盟已透過專法明文規範永續航空燃料的定義,以及航空業必須逐漸增加永續航空燃料使用義務等,我國現階段對於永續航空燃料相關定義、使用規劃似尚未明確,實際上亦無供應此類油品。
法制局強調,永續航空燃料在市場需求已不可或缺,建議相關主管機關研議評估各種穩定永續航空燃料供給方法的可行性。法制局也提出8項建議,包括鼓勵航空業採氫能及再生電力、規劃綠色飛行標章認證有助消費者選擇具環保低碳的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