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有共犯串證!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抗告失敗 確定延押2月
高院裁定延長羈押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圖/中時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臺北地方法院裁準,彭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駁回,裁定彭從11月2日延長羈押期間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確定。
北院指出,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業經彭自承部分事實在卷,並有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堪認檢方已釋明彭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且所涉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彭與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爲分擔爲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本件既仍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彭目前亦仍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彭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爲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表示,衡酌羈押對彭振聲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彭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彭提抗告,遭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