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限制住居禁見證人 黃國昌:陳佩琪不在80個證人內

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檢方鋪天蓋地約談證人,清單約80人,所幸厚厚起訴書中,沒有一個證人叫陳佩琪,否則柯文哲要回家,陳佩琪就要去外面找地方住。圖/報系資料照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今獲臺北地院裁定3千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嚴禁接觸證人。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臺彎司法差點鬧出大笑話,檢方約談證人約80人,柯文哲交保後不能接觸,所幸證人沒有陳佩琪,否則柯文哲要回家,陳佩琪就要去外面找地方住。

民衆黨團今上午開記者會,黃國昌被問及起訴書中的證人沒有陳佩琪,他說,檢方一方面對民衆黨黨公職鋪天蓋地約談變成證人,接着特別跟法官要求,柯文哲不能接觸任何證人,前階段鋪天蓋地約談,證人清單80個人,柯文哲如今不可以接觸黨的秘書長周榆修、曾經被傳喚證人,這是哪門子辦案?

黃國昌說,所幸厚厚起訴書中,沒有一個證人叫陳佩琪,如果真的有,臺彎司法會鬧出大笑話,實在荒謬,限制住居在柯文哲家,但證人不能跟他接觸,等於是柯文哲要回家,陳佩琪要自己去外面找地方住,等於是「柯文哲你可以回家,但你家沒人」,法律人依法論法,他只能說還好沒有陳佩琪。

至於被指控昨在北院外「霸凌」員警,黃國昌解釋,警方昨毫無理由就用拒馬,剝奪想公平、排隊旁聽民衆的權益,他一個人到前面去員警執法的依據,要找現場指揮官,「因爲警察要對我動手,但我知道他是基層員警,對我動手,但我完全沒還手,只問他可以這樣做?他動手我動口,卻被說是霸凌,請問民進黨立委先前拿油壓剪要放青鳥進立院的行爲叫什麼?」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昨在北院外被指控霸凌員警。記者翁至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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